“九一八”事变时抚顺警察是如何被缴械的?
摘自《平顶山惨案》(1995) 作者:佟达
1931年9月19日上午,第2独立守备大队归属第2师团长多门二郎指挥,以先后赶到的铁岭第5守备大队为北路,鞍山第6守备大队为南路,第2守备大队为预备队沿沈阳至抚顺铁路向南侧推进,于19日午前11时30分和12时30分先后占领东大营和山咀子,由于未遭遇任何抵抗,在完成上述占领后,2中队于19日下午21时20分赶回抚顺。
这次行动的总指挥是寺田良之助,直接指挥行动的有警部杉町胜次郎,警部补仓田庄五郎、福田定四郎、安达权六郎,我和巡查深町大藏、藤井良亮担任包围中国街”。对抚顺县公安局采取行动的时间是19日2时10分。“土生防备队副司令所率领的防备队主力及杉町警部所率领的警察队主力,于19日午前2时10分包围了中国公安局及县政府、命令公安局队员及巡查解除武装”,解除县公安局的武装于晨5时结束。
“九一八”事变时停在抚顺站的装甲列车
1、每日下午1时,上述人员在守备队举行瞀务会议,会上由守备队长传达军的作战命令;
2、本守备队的警备地区延长至苏家屯。站长每天需在站内准备军用列车,以便得以随时出动;
3、煤矿平时在守备队营内准备卡车、客车各1台;
4、防备队每天派1个中队驻在守备队营内;
5、命令抚顺公安局及公安队解除武装,如不接受,可立即采取武力行动,对千金寨市街进行火攻;
川上的6条命令下达时,驻千金寨的抚顺县公安局及公安队已被解除了武装,所剩还有驻抚顺城的护路军200名和抚期城警察58名,还没有缴械。于是在“会议于22时30分结束后,警察署长当即以电话通知县长和公安局长,要求其前来守备队报到,对方支吾搪塞,不欲回答,23时10分再次向县长提出最后要求:命于今夜24时以前将全部武器运至电车线大山坑架空铁桥下,如不送去,将立即发动武装进攻。
“九一八”事变时占领抚顺县公署的日本宪兵
自川上在“九·一八”之夜23时威胁县政府投降,抚顺事变从19日2时10分发动至20日零时30分结束,24小时之内,抚顺蒙受亡国之难,太阳旗高扬,这就是难忘的市耻“九·一九”。夏宜作为中国一县之长,未发一枪一弹,拱手交出抚顺,甚至劝止第41公安大队长李海峰(李振山)进行武装抵抗的要求,夏宜是令人唾弃的懦夫,是国家民族的罪人。
九一八事变时全副武装的抚顺中学的日本学生
一、精神平等博爱。
二、目的创设合理组织,为人民谋公平安定之生活。
三、方针以人民本位,地域单位,自动组织人民自治会,行使人民生存权。
四、纲领(1)人民各自保有生存权及相五生存权之承认。(2)保有信教官论之自由,及对人类全体之负责。(3)保有人民平等自治参攻权。(4)人民应即日与恶政府恶势力断绝关系。(5)人民须承认中国之宗族的社会传统。
五、组织本会以设置地域内人民组织之。
六、自治大领废止民国以来之军事的恶制度,复兴中国之传统的宗族制度。
七、机关县自治会设执行委员会
(1)县执行委员会设自治局及人民自治军;(2)自治联合会设代表大会;
八、执行委员会职务(1)经大会决定原则,行使关于生存权之一切任务;(2)自治军之统率(3)临时代行县职务;行政、财政、用法、保安;(4)大会召集事务
九、县自治局(1)县自治局隶属执行委员会;(2)县自治局组织执务章程,由执行委员会定之;(3)自治局内设行政部、司法部、教育部、警务部、财政部、总务部、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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