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统华夷观对晚明辽东民族关系的影响(2)
2016-03-01 12:51 东北师大学报 肖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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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华夷观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儒家华夷关系思想为代表的民族观,是中国封建社会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早在元末,朱元璋就高举传统华夷观这杆大旗兴师讨元。出于反元策略需要,明太祖命宋濂起草的北伐檄文说:“自古帝王临御天下,皆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治天下者也。……元以‘北狄’入主中国,……然达人志士,尚有冠履倒置之叹。……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2]卷二一) 朱元璋为了推翻元朝统治的政治宣传需要,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为号召,动员广大汉族人民奋起反抗民族压迫,对于身受元王朝残酷民族压迫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民,极富鼓动性。檄文用民族偏见反对民族偏见,置传统华夷观的开放性于不顾,惟独过分强调传统华夷观的封闭性一面。这为晚明民族矛盾激化时,传统华夷观封闭性侧面的上扬埋下伏笔。晚明统治者食古不化,“法祖”的结果是非但于事无补,反而更加剧了民族矛盾。
二
晚明,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危机的加深,异族入侵、民族矛盾的加剧,华夷观念作为历史记忆被重新唤起并逐渐强化,华夷观的封闭性逐渐占据上风,汉民族本位主义凸显。晚明辽东的民族关 系十分复杂。主要是明与“北虏” (蒙古鞑靼部,包括“属夷”,朵颜、泰宁、福余三卫)、“东夷” (女真,主要是海西女真和建州女真等)错综复杂的关系。由于“虏”、“夷”等少数民族部族的文明程度远远落后于明王朝,明王朝便对其实行因俗而治、恩威并施、以夷制夷(用夷制虏、用海西制建州)的羁縻政策。明朝统治者在处理辽东民族关系时始终强调并实践着传统华夷观封闭性的一面,民族歧视、民族分裂多于民族团结。
持有传统华夷观的明统治者在处理晚明辽东民族关系中具体表现为:
(一)顺服则许朝贡,并执行“厚往薄来”的抚赏政策,叛逆则绝贡朝贡的次数、人数有严格规定。《大明会典》在记载女真朝贡的次数、人数时说:“野人女真去中国远甚,朝贡不常”。而海西、建州,岁遣人朝贡:“建州卫、建州左卫、建州右卫、毛怜卫,每卫岁许一百人。建州寄住毛怜达子岁十二人。其余海西各卫,并站所地面,每处岁不过五人。其都督来朝,许另带有进贡达子十五人同来,贡道由辽东开原城。近年定海西每贡一千人,建州五百 人。”[3]卷一零七,礼部六十五)从中可以看出明朝对女真朝贡事宜规定之细、控制之严。同时,明朝对待女 真各部所给待遇有所不同,亲疏有别。对比较“顺服”的努尔哈赤则宠爱有加,“建州等卫女直夷人 奴儿哈赤等一百八员名,进贡到京,宴赏如 例。”[4]卷二二二 )叛逆的王杲由于数次盗边,于是, “巡抚都御史张学颜,请绝杲贡,……”[5]建州篇)恩威并用是明朝的一贯政治立场。
另外,晚明统治者以自我为中心,对辽东的北虏和东夷,政治上基本持轻视、蔑视、甚至仇视的态度。从对“虏、夷”的称呼上,便可略见一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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