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清时期国号新考(2)
元末明初自称高丽权知国事的李成桂曾遣使明朝希望改国号以“顺天道,合人心”,朱元璋于是自“和宁”与“朝鲜”两拟名中选定后者(11),以满文转写该作coohiyan。因此,努尔哈赤若致书朝鲜,以满文表示理应称coohiyan gurun i wang(朝鲜国的王)。《原档》或《老档》记努尔哈赤于天命辛酉年(1621)三月二十一日致朝鲜的国书中自称amaga aisin gurun i han(后金国的汗),称朝鲜国王为solho han(首尔汗)(12),此有违常理,因目前尚存的约91份涉及国号之满、汉文国书与信件(见后文),均从未称朝鲜为solho(首尔),而是称以正式国号coohiyan,故疑《原档》中的amaga aisin gurun(后金国)亦非正式国名。更有甚者,倘若“后金(amaga aisin)”是国号,理应屡出现于清代的一手史料中。但“后金”一词在入关后纂修的太祖、太宗两朝《实录》中从未被记载,仅见于前述之《原档》或《老档》一次。由于《原档》是研究清前期历史最重要的一手史料,故下文将全面分析此文献中所有其他涉及国号的用语。
先前若要从事相关查索,将是一旷日废时的大工程。幸运的是,近年哈佛大学满洲研究群已将《老档》以拼音转写的方式逐字输成可供全文检索的电子档(13),遂使翻检的工作十分便捷。笔者因此先查阅此转写文件,再对照《原档》,即可在较短时间内获得最精确的资讯。
据此,我们发现《原档》中自称“金国(aisin gurun)”87次;“金汗(aisin han)”或“金的汗(aisin ihan)”19次;“大金汗(amba aisin han)”或“大金的汗(amba aisin i han)”3次;仅称“大金(amba aisin)”而无han或gurun者,则有7次。另外还有17处将aisin gurun(金国)删改成manju gurun(满洲国)。至于(可译为“诸申”或“诸伸”)共出现460次,但仅20次以jusen称呼国号,称jusen han(诸申汗)则共4次(14)。由于《原档》在同一年内曾以manju(满洲)及juscn(诸申)作为国号,也同时自称aisin gurun(金国),甚至同月或同日亦尝出现两种国号的称谓,知《原档》对相关用语并无严格的体例规范。
除了《原档》的孤证外,“后金”用法亦见于《朝鲜实录》。为求通彻了解朝鲜官方用法的演变,笔者乃透过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所提供的电子资料库,全面检索《朝鲜实录》中的相关用辞(15)。发现最早论及努尔哈赤政权国号者,是太白山本的《光海君日记》,在“六年(1614)六月二十五日”条有云:
建州夷酋,佟奴儿哈赤,本名东□,我国讹称其国为奴可赤,此本酋名,非国名。酋本姓佟,其后或称金,以女真种故也。或称雀者,以其母吞雀卵而生酋故也。今者,国号僭称“金”,中原人通谓之“建州”。(16)
知朝鲜人称努尔哈赤政权为奴可赤、金或雀者。
《光海君日记》“十一年四月十九日”条载努尔哈赤遣郑应井(萨尔浒之役被俘之朝鲜将军)出使朝鲜,其国书上写有“后金国汗谕朝鲜国王”等字(17)。朝鲜当时曾聘懂蒙文的通事翻译该国书上之印玺,该通事称:“俱是‘后金天命皇帝’七个字。”(18)然该译文仅六字,所谓的七字,当指原文abkai fulingga aisin gurun han i doron(天命金国汗之印),而此翻译之误已由李学智撰文厘清了。
朝鲜在几经讨论如何复书后,决议由平安道观察使朴烨挂名回信,依边境女真人与朝鲜书信往来的旧例,修书称努尔哈赤为“建州卫马法”(19)。《原档》亦记此信中称金方为giyan jeo ui mafa(建州卫马法)。金国对“建州”、“马法”之称谓及国书由平安道观察使挂名一事颇感愤怒,称“文书无一句好话”(20)。光海君十三年(1621),金国即就此次答书斥责当时的朝鲜使臣郑忠信曰:“此不过欲书‘建州卫马法’,则恐见怪,欲书‘后金国汗’则以为辱,故以游辞玩我。”(21)
由于递交国书兹事体大,朝鲜遂在遣使宗主国明朝时报告此事。《明实录》在“万历四十八年五月戊戌”条(1620;天命庚申年;光海君十二年)转述朝鲜使臣之言称:
伊以“后金”为号,而边臣书中却谓“建州”云者,本其受命于天朝之部名也。伊以“汗”自称,而边臣书中却为“马法”云者,待之以番头也。(22)朝鲜应是希望区别完颜金,才以“后金”称呼该新兴政权。此外,《明实录》“万历四十八年六月戊申”条记载,熊廷弼曾得到一纸来自“后金国汗”的榜文(23)。有学者认为此一榜文即目前存于北京故宫博物院的《后金檄明万历皇帝文》。然经调阅后,发现该榜文原件上实无任何“后金”字样(24)。
光海君十四年(1622)八月,朝鲜欲致书金国,右相赵挺谓:“前日贼书有曰:‘后金国可汗’,今若没其国号于始面,则虏之怒必倍于前。”此处所提及的“前日贼书”,应即指的是光海君十一年(1619)所收到之国书。最后乃决定依递交日本的国书格式回复,页首则折中写为“建州卫后金国可汗”(25)。值得注意的是,自此之后朝鲜官方史料中即再未见“后金”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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