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清时期国号新考(5)
最后,图三也整理出四份天聪八、九年以满文书写的国书档案:编号①之首句为aisin gurun i han i bithe daiming gurun i ambasa de unggihe,汉译作“金国的汗致大明国的诸臣的信”,此处既然以明朝的正式国号“大明”称呼对方,对于己方自然也应称以正式全衔国号。编号②称己方为aisin gurun i han(金国的汗),称崇祯帝为daiming gurun i hūwangdi(大明国的皇帝)。编号③是译为满文的朝鲜回信,编号④则是金国致朝鲜国书之满文本,皆互称作aisin gurun i han(金国的汗)及coohiyan gurun i wang(朝鲜国的王)。以上诸例都是国号和头衔连用:称朝鲜为王(wang),大明为皇帝(hūwangdi),“金(aisin)”之统治者为“汗(han)”。
图三 《内阁大库档》中之满文档案,全称作aisin gurun i han(金国的汗)
三、“天命”是否为年号?
《清实录》称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丙辰岁即大汗位,“建元天命”,但“天命”是否为年号,历来黄彰健、蔡美彪、赵志强及高庆仁诸先生已有过不少讨论,但亦如国号议题一直无清楚共识。黄彰健发现《光海君日记》中,曾将努尔哈赤之国书系为“天命二年”,且《乱中续录》亦将一份写于万历四十七年的奏疏系于“天命三十六年□月□日”,故黄氏推论“天命”为年号,并称“努尔哈赤是在万历四十七年称汗时,兼追认万历十二年为天命元年,因此万历四十七年即为天命三十六年;惟在天命三十六年后不久,又于天命年号下,改以干支纪年”(39)。蔡美彪先生则因东京城内治门门额、牛庄城云版以及三份奏稿上皆在干支之前加以“天命”二字,故主张“天命”为年号(40)。赵志强先生也认为努尔哈赤在万历十二年即建元“天命”,对仅用干支而无数字以标年序的事实,则认为是因满族传统惯以干支所代表的颜色纪年之故(41)。但高庆仁先生持相反意见,他以天命汗钱、满蒙文信牌、云版、天命金国汗之印、东京城德盛门、天佑门汉文门额、赫图阿拉的尊号台等实物证据,主张“天命”是尊号“天命汗”之简称,意指“天所任命的汗”而非年号(42)。
依常理判断,若“天命”确为年号,我们应可从文物或文献中屡见“天命元年”、“天命二年”、“天命三年”等纪年方式,方可称为年号。查《光海君日记》十一年己未岁所载,由郑应井携回的国书中有“天命二年”之语(43),此遂成为黄彰健主张“天命”乃年号说的力证。然依《清实录》中的纪年推算,是年当为“天命四年”,故笔者怀疑此很可能是朝鲜擅将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起兵反明的万历四十六年戊午岁(即《清实录》所谓的“天命三年”)视为“天命元年”,并以此为基准点推算(44)。亦即,此应非努尔哈赤政权的正式纪年用法。
事实上,迄今所见如东京城及牛庄城各门之满、汉文门额等文物,其铭刻皆是以“天命”加干支作为纪年,无一用数字者。查《内阁大库档》中藏有一份未曾公开出版的老满文敕谕(登录号163607-001),其后系年即记abkai fulingga han i sahaliyan ulgiyan,汉译为“天命汗的壬亥”;虽干支当中无壬亥,然收于内阁大库档的另一份诰命,其满、汉文纪年均作“天命丙寅年abkai fulingga fuligiyan tasha aniya”(45)。两相对照,疑当时之纪年乃用干支,但指明是“天命(汗)”统治期间。
再者,采编年形式修纂的《满文原档》,每年的正月初一日条,往往会将系年写于先头。查天聪朝的系年均是数字与干支并列,如三年正月即写作sure han ni ilanci aniya sohon meihe aniya(淑勒汗的第三年己巳年)(46)。因此知满人或惯以干支纪年,但亦会辅以数字以示年号。而《原档》中总共有13次“天命”时期正月条目,故若“天命”是年号,理应如天聪朝在逐年正月记下“天命”加上干支或是数字纪年。但经查阅后发现,全是以干支纪年,且从不曾将“天命”一词书于干支之前。
鉴于前文所整理出的6个实物、2份文件以及《原档》中13次天命朝的记录,全是以干支纪年,或在其前加上“天命”,却无一出现“天命X年(X为数字)”的描述,疑努尔哈赤或因不愿奉明正朔,遂以干支配合尊号“天命汗(abkai fulingga han)”以纪年。若“天命”乃年号,不可能如此巧合,在这许多的文献或文物中从未见“天命X年”的记法。
虽在天聪元年(1627)之前,朝鲜确因误译或便于与完颜金区隔等理由,称努尔哈赤政权为“后金”,此用法并屡见于《朝鲜实录》及《原档》等官书,惟经浏览近百件的档案文书后,知《原档》的孤证中称朝鲜国王为solho han(首尔汗)并不符合惯例,因此对于同一文献自称amaga aisin(后金)的这一说法,或许仅是记录者偶依朝鲜人之习惯所致(47)。丁卯兄弟之盟后,朝鲜官方即不再称呼对方为“后金”,但此称谓仍存于民间,并且影响到明朝,当时的文集中就仍多见“后金”之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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