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从先秦恋俗看孔子的出生(2)

从《诗经》恋情诗中所反映的情人间约会的时间、地点上,可以发现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情人间的约会一般是在黄昏至月出或者清晨至日出前在野外举行的。我们很难想像,他们在黄昏时出城赴约,月出以后还可以赶回城中,——城门的开启与关闭是有一定时间的。同样的原因,他们也不可能在天刚刚放亮时就赶到城外赴约。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情人们在忙完一天的工作或者是家务以后,在黄昏时,赶在关城门以前去城外固定的地点赴约,与恋人在野外共处一夜,至第二天日出以前分手,当城门刚刚开启时,他们已经赶回城中。这也就是为什么《诗经》恋情诗中所反映的约会地点多是在城门附近。《邶风·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郑风·子衿》:“挑兮达兮,在城阙兮”,都是在城门附近等侯着情人的到来,一方面可以与情人一起共赴野外,另一方面,如果情人未能如期前来,也可以在城门关闭之前的一瞬间回城去,不致于象《邶风·匏有苦叶》的主人公一样,在城外一直呆呆地等到日出以后。《齐风·东方之日》有“履我即兮”、“履我发兮”,陈子展《诗经直解》与程俊英《诗经译注》都认为“即”是膝的借字,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认为“发”是指脚,《诗集传》:“履,蹑。”《毛诗传笺通释》:“履,当如朱子《集传》读为践履之履。”因此,此诗句当译为踩了我的膝,踩了我的脚。踩脚还可以作其他理解,而踩膝却无法作其他说明,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二人是相卧在一起的。由此可见,这种于野外举行的情人间的幽会,性生活必然是其中一项内容。从西周至春秋,青年男女在一定程度上保有婚前性自由,这即是野合风俗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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