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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前期民族观的嬗变

2017-08-21 09:08 《史学集刊》 刘正寅 864
清起于东北,是一个由边疆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在民族观和民族政策方面都有其特点;入关代明后,统一全国,建立起以满族统治者为核心的大一统政治。随着政权的发展和统治疆域的扩大,清朝统治者面临的民...
  刘正寅,中国社会科学院 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历史学博士。原文出处:《史学集刊》(长春)2014年第20144期 

清朝前期民族观的嬗变 图1
清太祖努尔哈赤塑像

  清起于东北,是一个由边疆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在民族观和民族政策方面都有其特点;入关代明后,统一全国,建立起以满族统治者为核心的大一统政治。随着政权的发展和统治疆域的扩大,清朝统治者面临的民族问题不断发展变化,其民族观也相应改变,表现出一定的历史阶段性。

  建立清朝的满族,其先世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肃慎。战国以后的挹娄,南北朝时的勿吉,隋唐时的靺鞨,五代、辽、金时的女真,都与满族有不同程度的渊源关系。满族在明代被称为女真,但他们并非金朝时期被编为猛安谋克的女真人后裔。那些作为金朝统治民族的女真人随着金朝建国而南迁,长期杂居汉地,渐已汉化,融入汉族中。而满族“并不是指留住在华北与辽河平原的已经失去原有特点的这一部分女真人,它所指的是远处在东北边境上‘却又向前发展’起来的另一部分女真人”。①在东北黑龙江、松花江流域山林地带还存着一些属于女真族系的原始部族,至明,被泛称为女真。明代女真大致依居住地分为三大部分:居于牡丹江、长白山一带的女真各部属明朝建州卫,称为建州女真;居于松花江一带的部落,称为“海西女真”;在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中下游到库页岛等地,分布着更为原始的部落,被泛称为“野人女真”。明朝在东北建立卫所,以女真各部首领为卫所都督、指挥使、千户、百户、镇抚等职,使统领各部民众。女真诸部“群雄蜂起,称王号,争为雄长,各主其地,互相攻战,甚者兄弟自残,强凌弱,众暴寡”,②处于分裂割据、混战不休的状态。

  16世纪后期,出身于建州左卫的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崛起。努尔哈赤祖上世代为建州左卫首领,其祖、父分别担任左卫都指挥使、指挥使。明万历十一年(1583),二人为明军误杀。努尔哈赤将此归罪于受到明朝支持的女真别部首领尼堪外兰,遂以父、祖遗甲十三副起兵复仇,攻破尼堪外兰,并乘胜降服他部,开始了其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努尔哈赤采取由近及远、由弱及强、各个击破的战略战术,以五年的征战,基本上统一了建州女真各部。万历二十一年(1593)努尔哈赤击破以海西女真叶赫部为首的九部联军的进攻,之后相继灭哈达、辉发、乌拉,并逐步征服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两岸被明称为“野人女真”的东海女真诸部,“悉收其散处之民;其岛居负险不服者,乘小舟尽取之”。③至万历四十七年(1619),努尔哈赤基本完成了对女真各部的统一,“东自海,西至明辽东界,北自蒙古科心沁之嫩乌喇江,南暨朝鲜国境,凡语音相同之国,俱征讨徕服而统一之”。④

  当时这些女真部落已具有明显的认同意识。这种认同首先反映在对共同语言的体认上。叶赫部首领即曾表示:“乌拉、哈达、叶赫、辉发、满洲总一国也,岂有五王之理?”⑤这里的“总一国”,满文作“说一种语言底人众”(emu gisungge gurun)。⑥后来努尔哈赤在统一了女真诸部后祭告天地时也说:“将辉发、乌拉、哈达、叶赫同一语音者,俱为我有。”⑦按照最新的研究成果,这些被明朝和朝鲜称为“女真”或被蒙古称为“主儿扯惕”(jürched)的部落,当时的自我称谓是诸申(jushen),“虽然学者们对如何演化出‘所属部众’、‘满洲奴才’等派生词义的具体见解不尽相同,但几乎所有的人都同意,它本来是用以指称区别于汉人和蒙古人的辽东女真语各部的总名”。⑧

  在统一女真诸部的进程中,努尔哈赤创建了八旗制度。这是一种军政合一的政权组织形式,“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⑨具有行政管理、军事征伐、组织生产等多项职能。八旗制度源于女真各部旧有的牛录,“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满洲人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总领,属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录(汉语大箭)额真(额真,汉语主也)”。⑩努尔哈赤对牛录进行改革,将陆续编立的牛录,定为三百丁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旗),分别设立牛录额真、甲喇额真、固山额真,统辖所属的人员。每固山(旗)下所属人员除编入牛录从事生产和作战的丁壮之外,还包含不在牛录编制的家属。固山以不同颜色的旗帜相区别,组成黄、白、蓝、红四旗。随着对各部不断兼并和所属人员扩大,在原来四旗之外又增镶黄、镶白、镶蓝、镶红四旗,合为八旗。八旗制度是在氏族部落制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它将原来分散在各个部落的女真人及归顺的蒙古人、汉人统一编制起来,纳入由牛录组成的旗(固山)军事行政单位,将所属全部人员编入旗(固山)下牛录,突破了基于血缘关系的部落组织,加强了这一军政制度下的人们的集体归属感。

  努尔哈赤“定国政,禁悖乱,戢盗贼,法制以立”,(11)逐渐建立起统治制度。万历四十四年(1616),在取得了对海西女真和东海女真诸部战争的胜利后,努尔哈赤遂建金国政权(史称后金),加号天授(命)覆育诸国(部)英明汗,(12)以天命纪年。随着女真诸部的统一与八旗制度等政权形式的建立,原先的部落认同迅速走向瓦解,“整个女真语的人们共同体如今趋向于在诸申的名义之下发展其集体身份的归属意识”。(13)而以金为国号,以努尔哈赤为代表的后金统治者显然是为了接续12—13世纪的金朝,(14)以此抬高自身政权的政治地位,壮大与外部政权抗争的声威,这在客观上也加剧了该政权下人们的认同感。

  努尔哈赤初起兵时,注意保持对明朝的“恭顺”,并曾多次亲赴北京朝贡,以争取明朝的支持,被明朝封为都督佥事,后又升为左都督、龙虎将军。随着努尔哈赤势力的壮大,明朝在加意招服的同时,又支持海西叶赫部以牵制之,双方矛盾日渐激化。后金天命三年(1618)四月十三日,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誓师伐明,攻取抚顺,辽东震动。翌年又在萨尔浒之战中大败明朝,并积极准备攻占整个辽沈地区。天命六年(1621)三月,金攻取沈阳,之后占领了辽河以东大小七十余城,四月,努尔哈赤迁都辽阳。天命十年(1625)三月,金迁都沈阳。

  女真北接蒙古,南邻朝鲜,努尔哈赤的兴起必然与二者发生关系。当时蒙古分为漠南、漠北和漠西三大部,各部处于分裂割据的状态。努尔哈赤在兼并女真诸部的过程中,首先接触到漠南蒙古。根据漠南蒙古内部分裂割据的情况,后金政权采取了“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15)的政策,对率部归顺的蒙古部落,一律对其封建主授官晋爵,并采取联姻等手段,将其纳入后金的管辖范围之内。漠南蒙古中临近女真的科尔沁等部,与后金的关系非常密切,“天命二年二月,科尔沁贝勒明安来朝。先是,壬子年,明安以女归太祖为妃,其朝也,太祖迎于百里外富尔简(岗),明安献驼十、马牛百,太祖优礼之,赐户四十、甲四十”。(16)努尔哈赤采取的与蒙古贵族联姻的政策一直为清朝后来的统治者们所继承,并且真正起到了联合蒙古的作用。与此同时,努尔哈赤亦积极拉拢明朝的属国朝鲜,企图切断朝鲜与明朝的来往。但朝鲜以“小中华”自居,视女真为夷狄,不为所动。

  联蒙、结朝的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使努尔哈赤意识到文化差异对政治的影响。他在致蒙古察哈尔汗的信中这样总结道:“且明与朝鲜异国也,言虽殊而衣冠相类,二国尚结为同心。尔我异国也,言虽殊而服发亦相类。”(17)努尔哈赤在这里以服发归类,将服发视作仅次于语言的认同标志。女真是辫发的民族,其发式是将头发大部分剃去,只留脑后少许,辫成发辫。因此辫发也就是剃发。蒙古人的发式也是将头顶及侧部头发大部分剃掉,余者垂辫,与女真发式大致相仿。而同为游猎民族,服饰上也基本相同。而明代汉人与朝鲜人虽然语言不同,但是二者都奉中华文化,都是束发,服饰也相似。努尔哈赤认为语言相同是最基本的认同,说同一语言的女真各部属同一族类,即便语言不同,只要以服发为体征的文化相同或相似,仍可产生同类相恤的认同意识,能够结合成一个整体。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努尔哈赤及其后继者在征服地区极端残酷地强制推行“薙发易服”政策。天命三年(1618),努尔哈赤起兵,攻取抚顺,明守将李永芳降后即被薙发,“抚顺被虏军丁八百余人又尽髡为夷”。(18)次年萨尔浒之战,明军大败,朝鲜军与后金约降,努尔哈赤宣布:“自今后朝鲜被掳军卒,更勿剃头,使之长发。”(19)天命六年(1621)努尔哈赤攻克辽沈,“驱辽民聚城北,遣三骑持赤帜传令:自髡者贳不杀。于是河东之民无留髢矣”。(20)随着后金对明战争的日益扩大和形势的发展,薙发作为归降的标志,逐渐成为一种固定的制度。

  天命十一年(1626)正月,努尔哈赤亲率大军渡过辽河,进攻明关外城堡,在宁远城下遭到明守将袁崇焕的顽强抵抗。金军久攻不下,士气受挫;努尔哈赤“不怿而归”,(21)当年病逝。其第八子皇太极继立,称天聪汗,以天聪纪年。皇太极上台后,为了巩固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加强汗权,进一步完善国家制度,以适应金国政治、军事、经济等各方面发展的需要。之后通过征伐朝鲜和进攻明朝的胜利、降服漠南蒙古等活动,壮大了后金的力量,树立了皇太极作为大汗的权威。随着后金政权的强大与扩张,皇太极或许是为了避免汉人将历史上宋、金政权敌对的记忆延续为对后金政权及“诸申”女真的敌视,(22)也或许是面对蒙古诸部的降附而不再愿意称自己为曾亡于蒙古的金朝女真的后裔,因而中断了接续女真金朝统绪的尝试,(23)于天聪九年(1635)十月,下令将族称改为满洲,次年四月,改国号为清。皇太极又废除源自蒙古的汗号,改用中原王朝的最高称号——皇帝,它意味着清国不再是边疆少数民族政权,而是“奉天承运”的正统王朝。皇太极即清国皇帝位,年号崇德,表示代明而有“天下”。

  皇太极继续执行严酷的“薙发易服”的民族政策,“所获汉人,俱令薙发”。(24)随着清国汉地统治区的扩大,汉文化对满洲文化的影响也日益增大。皇太极曾引金亡为例,告诫群臣说:“朕思金太祖、太宗法度详明,可垂久远。至熙宗合喇及完颜亮之世,尽废之,耽于酒色,盘乐无度,效汉人之陋习。世宗即位,奋图法祖,勤求治理。惟恐子孙仍效汉俗,预为禁约,屡以无忘祖宗为训,衣服语言悉遵旧制,时时练习骑射,以备武功。虽垂训如此,后世之君渐至懈废,忘其骑射。至于哀宗,社稷倾危,国遂灭亡。”针对臣下劝其“改满洲衣冠,效汉人服饰制度”,皇太极明确表示不可,并强调指出:“若废骑射,宽衣大袖待他人割肉而后食,与尚左手之人何以异耶?朕发此言,实为子孙万世之计也,在朕身岂有变更之理!恐日后子孙忘旧制,废骑射,以效汉俗,故常切此虑耳。”(25)因此皇太极为了保持清朝政权和满洲文化的长期稳固,对汉人群体施行了更加严厉的“薙发易服”政策。

  1643年皇太极死,顺治帝即位,多尔衮摄政,加紧灭明。次年,李自成农民军攻陷北京,清乘机挥师入关,击破农民军及明朝残余,“定鼎燕京,以绥中国”。(26)

  清朝入关后,为适应新的统治的需要,一方面仿明朝政体,改革制度,颁布法律,建立起与汉地相适应的统治体系,一方面祭祀历代帝王,自太昊、伏羲至明太祖共二十一帝,旨在表明清朝继承历代王朝的正统,是明朝的直接继承者。明朝以元继宋为正统,祭祀前代开国帝王,只列元世祖,不列辽金帝王。清则将辽金元帝王均列入,也就是向世人表明非汉族帝王亦可据有正统,实际是为了进一步表明清朝继为正统的合法性。

  面对广大的汉族社会,清朝统治者在“首崇满洲”、加强满蒙联盟的同时,也必须处理好与汉族群体的关系。为此,清统治者吸纳明朝降官及汉族士人,建立起满汉官僚体系,强调“满汉一体”、“天下一家”。清入关前为巩固满蒙联盟,一直与蒙古联姻。入关继统全国后,清朝统治者也开始推行满汉通婚。顺治帝选汉女为妃,并下诏说:“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27)通过满汉通婚等方式加强满汉合作,消弭满汉对立。

  与此同时,作为汉人臣服的标志,“薙发易服”政策一直被清朝统治者严格地执行着。清朝入关,薙发令也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开来。清军进驻北京的次日即颁布告示:“檄文到日,剃发归顺者,地方官各升一级,军民免其迁徙。……有虽称归顺而不剃发者,是有狐疑观望之意……显属抗拒,定行问罪”,明确规定“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薙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28)结果引起了人民的激烈反抗,致使剃发一度停止。然而当清军在全国立住脚跟后,即严令全国必须薙发易服:“向来矱发之制,不即令画一,姑听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画一,终属二心,不几为异国之人乎?……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矱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辨,决不轻贷。该地方文武各官,皆当严行察验。若有复为此事渎进章奏,欲将朕已定地方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制度者,杀无赦。其衣帽装束,许从容更易,悉从本朝制度,不得违异。”(29)剃发令的强制推行,激起各地人民的强烈反抗。清廷对此进行了血腥的镇压,甚至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令,(30)民族矛盾空前激化,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动荡,致有大学士陈名夏“只须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之叹。(31)面对清朝统治者民族高压,汉族士人强调“华夷之辨”,以“反清复明”相号召,广大汉族社会反满情绪持久不衰,反抗活动此起彼伏。对此,清王朝一方面进行残酷的军事镇压,一方面大兴文字狱,压抑人们的反抗意识,同时以科举、仕途来笼络汉族士人。

  为了缓解民族矛盾,树立“大一统”王朝的形象,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清朝大力提倡尊孔崇儒。顺治帝进驻北京后,即遣官祭祀孔子,并尊奉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摄政王多尔衮亲赴孔庙致祭,以示尊崇;又立太学,行科举,使八旗子弟习读经书,提倡程朱理学,积极在满族贵族间推行儒学,以表示清室对汉文化的尊重与继承。继顺治而立的康熙帝更是自幼学习汉文化,精于程朱之学,即位后对理学大加提倡,推崇朱熹为“集大成而继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32)使程朱理学成为清朝官方学术。康熙帝积极弘扬理学的伦常观和社会政治学说,强调理学的君臣、父子,以君臣关系驳斥“华夷之辨”,从而巩固加强清朝的统治秩序。他颁行所谓“圣谕十六条”,倡导“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33)即尊崇朱子理学。雍正帝继立,又据此“十六条”加以补充发挥,“推衍其文,共得万言,名曰‘圣谕广训’,并制序文,刊刻成编,颁行天下”。(34)经过清初诸帝的提倡推行,理学的“君臣、父子、夫妇”为核心的伦常观逐渐成为普及全民的意识形态,对于清朝帝国“大一统”政治的实现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清朝在入关前已统一漠南蒙古,而漠北蒙古喀尔喀诸部也向清进九白之贡,与西蒙古卫拉特诸部同为清的“朝贡之国”。清入关后,即以宗主视天下,积极致力于“大一统”之治,反复强调“今天下一家,虽远方异域亦不殊视”,(35)表示“朕统御宇内,率土生民,皆朕赤子。一夫失所,朕心悯焉,虽穷乡异域之民,亦必抚养,俾以安和,各得其所”。(36)清朝统治者继承了中国传统的疆域观和民族观,在稳定内地的同时,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经营管理。当时除西藏外,游牧于北方、西北地区的蒙古、西蒙古卫拉特诸部也都信奉藏传佛教,为了建立对广大北方、西北地区的统治,顺治帝在即位之初即遣使拉萨,往迎达赖喇嘛。达赖喇嘛先遣使祝贺顺治帝即位,后又亲到北京朝见顺治帝,被加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达赖喇嘛”,统治全藏和各地喇嘛教,而清朝则以此加强了在这些地区的影响,逐步建立起稳固的统治体系。经过康雍乾三朝的努力,完成了对边疆地区的统一,建立起空前巩固、空前统一的大帝国,奠定了近代中国疆域的基础。

  清朝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就必须正视“华夷之辨”思想的挑战。对此,雍正帝通过审理鼓动“反清复明”的曾静一案,比较系统地阐发自己的华夷观和大一统理论,编辑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广为颁发,希望以这种官方的大一统思想取代传统的具有“尊王攘夷”特点的大一统思想。

  雍正帝强调“有德者可得天下大统”的观点,指出不论何地何人何种族,都有君临天下的合法资格。他说,“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乎德乎!”强调清朝的统治是应受天命,不容毁谤,“夫天地以仁爱为心,以覆载无私为量,是以德在内近者则大统集于内近,德在外远者则大统集于外远……上天厌弃内地无有德者,方眷命我外夷为内地主”。(37)明确指出以“华夷之分”观念对抗清朝,就是逆天行为,罪大恶极。对清朝与明朝的关系,雍正承袭清初以来的说法,即“我朝之于明,则邻国耳,且明之天下丧于流贼之手……我朝统一万方,削平群寇,出薄海内外之人于汤火之中,而登之衽席之上。是我朝之有造于中国者大矣至矣!”“今日之天地清宁,万姓沾恩,超越明代者,三尺之童亦洞晓”。“揆之天道,验之人理,海隅日出之乡,普天率土之众,莫不知大一统之在我朝”。(38)

  雍正帝提出:所谓华夷之别,只是地域的不同,“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39)因此他主张不避“夷狄”文字:“朕览本朝人刊写书籍,凡遇胡虏夷狄等字,每作空白,又或改易形声,如以夷为彝,以虏为卤之类。殊不可解。揣其意,盖为本朝忌讳,避之以明其敬慎。不知此固背理犯义,不敬之甚者也。……夫中外者,地所画之境也。上下者,天所定之分也。我朝肇基东海之滨,统一诸国,君临天下,所承之统,尧舜以来中外一家之统也;所用之人,大小文武,中外一家之人也;所行之政,礼乐征伐,中外一家之政也。内而直隶各省臣民,外而蒙古极边诸部落,以及海澨山陬,梯航纳贡,异域遐方,莫不尊亲,奉以为主。乃复追溯开创帝业之地,目为外夷,以为宜讳于文字之间。是徒辨地境之中外,而竟忘天分之上下,不且背谬已极哉!……夫满汉名色,犹直省之各有籍贯,并非中外之分别也。”(40)强调中外一家,否定民族间的差别与歧视。身为少数民族的雍正皇帝,极力反对对少数民族的歧视,“今日蒙古四十八旗、喀尔喀等尊君亲上,慎守法度,盗贼不兴,命案罕见,无奸伪盗诈之习,有熙皞宁静之风,此安得以禽兽目之乎!”(41)在抹杀民族差异的同时,强调的是尊君守法的“大一统”之治。

  雍正又对大一统理论中的《春秋》之义重加解释,认为《春秋》大义在扶纲常、辨定名分,故曰“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42)这样就抽去了“大一统”理论中“华夷之辨”的内容,改造为君主专制大一统观念,从根本上否认了“尊王攘夷”思想。

  清朝经康雍两朝的发展,至乾隆时期社会稳定,经济繁荣,一派盛世景象。这时民族矛盾已不再突出,大一统政治、君臣秩序成为乾隆皇帝关心的核心:“向命儒臣编纂《通鉴辑览》,其中书法体例,有关大一统之义者,均经朕亲加订正,颁示天下。如内中国而外夷狄,此作史之常例。顾以中国之人载中国之事,若司马光、朱子,义例森严,亦不过欲辨明正统,未有肆行嫚骂者。朕于《通鉴辑览》内,存弘光年号,且将唐王桂王事迹,附录于后。又谕存杨维桢《正统辨》,使天下后世晓然于《春秋》之义,实为大公至正,无一毫偏倚之见。至于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因地而名,与江南、河北、山左、关右何异?孟子云: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此无可讳,亦不必讳。”(43)乾隆皇帝不像乃父雍正皇帝那样以少数民族皇帝的身份来抹杀夷夏的差别,而是从传统大一统王朝的立场来阐发他的大一统思想,重点在于接绪正统王朝,突出了大一统理论中的正统思想。

  他与雍正帝一样,也坚持不避“夷狄”之字:“前日披览四库全书馆所进《宗泽集》内,将夷字改写彝字,狄字改写敌字。昨阅《杨继盛集》内,改写亦然。而此两集中,又有不改者。殊不可解。夷狄二字,屡见于经书,若有心改避,转为非礼。如《论语》‘夷狄之有君’,《孟子》‘东夷’、‘西夷’,又岂能改易,亦何必改易!且宗泽所指系金人,杨继盛所指系谙达,更何所用其避讳耶!”(44)雍正、乾隆虽都强调不避夷狄文字,但二者实质上是不同的。雍正是以夷夏为地望而不避,实即抹杀夏夷高低之别。乾隆则是承认夷夏有别,而以华夏自居。按照大一统理论,夷夏之别在文化而不在种族,夷夏是可以互变的,夷狄可发展为华夏。在乾隆帝看来,清朝是据有大一统之实的无可争辩的正统王朝,与文献中的“夷狄”无关,自然是不必避。不仅作为统治民族的满洲早已进为华夏,就连清朝大一统王朝中的蒙古等其他少数民族也已不是夷狄,而是与汉人同为华夏:“蒙古、汉人同属臣民,如有书写之处,应称蒙古、内地,不得以蒙汉字面混行填写。……且以百余年内属之蒙古,而目之为夷,不但其名不顺,蒙古亦心有不甘。将准噶尔及金川番蛮等又将何以称之?著再行传谕沿边各督抚知之,如有仍旧书写之处,朕必加以处分。”(45)按照乾隆帝的观点,只要是居于清朝大一统政权下的民族均已“进而为华夏”,只有尚未纳入版图的民族才是“夷狄”。按照这一理论,随着清朝对全国统一的完成,整个清朝国境之内的各民族俱为华夏,而以外国为夷狄。

  乾隆皇帝从大一统王朝出发,尤重历代政权的正统性的考察,提出了一套正统论思想。乾隆认为,“《春秋》大一统之义,尊王黜霸,所以立万世之纲常,使名正言顺,出于天命人心之正。紫阳《纲目》,义在正统,是以始皇之廿六年秦始继周;汉始于高帝之五年而不始于秦降之岁;三国不以魏吴之强夺汉统之正,《春秋》之义然也……夫正统者,继前统,受新命也。东晋以后,宋齐梁陈虽江左偏安,而所承者晋之正统,其时若拓跋魏氏,地大势强,北齐北周继文,亦较南朝为盛,而中华正统,不得不属之宋齐梁陈者,其承之统正也。……至于宋南渡后,偏处临安,其时辽、金、元相继起于北方,奄有河北,宋虽称侄于金,而所承者究仍北宋之正统,辽、金、不得攘而有之。至元世祖平宋,始有宋统当绝,正统当续之语,则统绪之正,元世祖已知之稔矣。”(46)乾隆不与辽金正统,鲜明地表达了乾隆的正统观。他站大一统王朝的立场上,强调的是历代相承的正统性,而对于辽金的北族属性并不关心。

  乾隆在正统问题上,推尊“大一统”政权,凡“大一统”政权,无论何种民族建立,何种方式建立,都被视为正统,而其承绪者只要尚具备偏安规模,仍居于正统之位,若无新的“大一统”局面出现,其正统地位将一直传袭下去。无这种传绪关系的其他政权,只有统一全国,取得“大一统”功业,才可成为正统政权。总之,历史上正统名分的存续与转移,皆系于“大一统”政权的建立。而原正统政权的皇族血统,也被视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实质上是对王朝体制和君权的维护与尊崇。这种正统观点对以往各类正统论有改造,有融会,有吸收,并且不抛弃“《春秋》大义、《纲目》大法”的旗帜,其理论特点是既推重“大一统”政权,又强调政权承绪关系,同时取消了华夷之别,乾隆帝将其贯彻于历史评断之中,使之更有利于清廷的政治统治和思想控制。清帝对大一统思想及其正统论的总结与发展,虽然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人民的思想,但也起到了统一思想,进而统一国家的积极作用。

  1840年鸦片战争打破了清朝的“大一统”体系,清王朝统治下的中华帝国从此沦为西方列强入侵、掠夺的对象,边疆危机,民族危机。中国学者开始利用西方民族主义学说研究中国的边疆民族问题。在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的冲击下,中国传统的民族观也逐渐转变为近代民族观。

  注释:

  ①王锺翰:《满族在努尔哈齐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王锺翰学术论著自选集》,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8页。

  ②《清太祖实录》卷一《先世》,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版,第25页。

  ③《清太祖实录》卷五,天命二年(1617)二月丙申,第67页。

  ④《清太祖实录》卷六,天命四年(1619)八月己巳,第92页。

  ⑤《满洲实录》卷二,辛卯(1591)年,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版,第77页。

  ⑥姚大力、孙静:《“满洲”如何演变为民族——论清中叶前“满洲”认同的历史变迁》,姚大力:《北方民族史十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5页。

  ⑦《满洲实录》卷六,天命六年(1621)正月十二日,第301页。

  ⑧姚大力:《北方民族史十论》,第22-23页。

  ⑨(清)张廷玉等:《清文献通考》卷一七九《兵考一》,清光绪八年(1882)浙江书局刊本,第3页B面。

  ⑩《满洲实录》卷三,辛丑年(1601),第117-118页。

  (11)《清太祖实录》卷二,丁亥(1587)六月壬午,第125页。

  (12)努尔哈赤已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称淑勒昆部仑汗。

  (13)姚大力:《北方民族史十论》,第28页。

  (14)成于天命年间的《后金檄明万历皇帝文》中努尔哈赤自称“我本大金之裔”(潘喆、李鸿彬、孙方明编:《清入关前史料汇编》第一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95页),《满文老档》中亦载有努尔哈赤称“我先祖金国阿骨打”之语。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满文老档》,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07页。

  (15)(清)张廷玉等:《清文献通考》卷二七一《舆地考三》,第17页B面。

  (16)(清)祈韵士:《皇朝藩部要略》卷一《内蒙古要略一》,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印中心1993年版,第3页。

  (17)《满洲实录》卷六,天命五年(1620)正月十七日,第291页。这段话在《满文老档》中作“明国、朝鲜二国语言虽异,然其服发雷同,故二国相交如同一国也!我二国语言相异,然服发雷同”,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满文老档》,第130-131页。

  (18)于燕芳:《剿奴议撮》,潘喆、李鸿彬、孙方明编:《清入关前史料汇编》第一辑,第120页。

  (19)(朝)李民寏:《栅中日录校释》,辽宁大学历史系1978年印制,第22页。

  (20)《明熹宗实录》卷八,天启元年(1621)三月丁卯,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1962年版,第409页。

  (21)《清太祖实录》卷一〇,天命十一年(1626)二月壬午,第135页。

  (22)天聪五年(1631),皇太极给明将祖大寿的信中写道:“然大明帝非宋帝之裔,我又非先金汗之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满文老档》,第1140页)反映了后金统治者对历史上宋—金(汉—女真)敌视的记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担忧。

  (23)姚大力:《北方民族史十论》,第37-38页。

  (24)《清太宗实录》卷二六,天聪九年(1635)十二月丙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版,第338页。

  (25)《清太宗实录》卷三二,崇德元年(1636)十一月癸丑,第404页。

  (26)《清世祖实录》卷九,顺治元年(1644)十月甲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版,第91页。

  (27)《清世祖实录》卷四〇,顺治五年(1648)八月壬子,第320页。

  (28)《清世祖实录》卷五,顺治元年(1644)五月庚寅,第57页。

  (29)《清世祖实录》卷一七,顺治二年(1645)六月丙寅,第151页。

  (30)(清)韩菼:《江阴城守纪》卷上,上海书店1982年版,第46页。

  (31)《清世祖实录》卷八二,顺治十一年(1654)三月辛卯,第640页。

  (32)(清)张廷玉等:《清文献通考》卷二二五《经籍考一五》,第19页B面。

  (33)《清圣祖实录》(一)卷三四,康熙九年(1670)九月癸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版,第461页。

  (34)《清世宗实录》(一)卷一六,雍正二年(1724)二月丙午,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版,第226页。

  (35)《清世祖实录》卷三九,顺治五年(1648)六月庚寅,第351页。

  (36)《清圣祖实录》(二)卷一四〇,康熙二十八年(1689)四月己卯,第541页。

  (37)(清)雍正帝:《大义觉迷录》卷一《上谕(一)》,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6辑,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4-9页。

  (38)《清世宗实录》(二)卷八六,雍正七年(1729)九月癸未,第147-149页。

  (39)(清)雍正帝:《大义觉迷录》卷一《上谕(一)》,第4页。

  (40)《清世宗实录》(二)卷一三〇,雍正十一年(1733)四月己卯,第696-697页。

  (41)(清)雍正帝:《大义觉迷录》卷一《上谕(二)》,第80-81页。

  (42)(清)雍正帝:《大义觉迷录》卷一《奉旨问讯曾静口供十三条》,第132页。

  (43)《清高宗实录》(一五)卷一一六八,乾隆四十七年(1782)十一月庚子,中华书局影印本,1986年版,第666页。

  (44)《清高宗实录》(一三)卷一〇四四,乾隆四十二年(1777)十一月丙子,第985页。

  (45)《清高宗实录》(五)卷三五四,乾隆十四年(1749)十二月戊寅,第884页。

  (46)《清高宗实录》(一五)卷一一四二,乾隆四十六年(1781)十月甲申,第308-3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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