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菟明月网(原抚顺七千年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东北 > 东北历史

东北历史

刘智文:清代东北封禁政策刍议

2018-06-04 08:40 《学习与探索》 刘智文 1533
白山黑水是满族的故乡,是大清帝国的“龙兴之地”。关于清代东北的封禁,既是一段有争议的历史悬案,也是值得浓墨书写的历史。  一、封禁前的东北经济  清军入关以前,辽东长期处于战争状态,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辽东汉人不堪战火蹂躏和后金政权的民族压迫...

刘智文:清代东北封禁政策刍议 图1
柳条边遗址

  白山黑水是满族的故乡,是大清帝国的“龙兴之地”。 关于清代东北的封禁,既是一段有争议的历史悬案,也是值得浓墨书写的历史。 

  一 、封禁前的东北经济 

  清军入关以前,辽东长期处于战争状态,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辽东汉人不堪战火蹂躏和后金政权的民族压迫,纷纷逃离辽东。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大举入关,东北军民大规模“从龙入关”,形成一次从东北向关内的大规模移民浪潮。除盛京和锦州几处有少量兵丁留守外,辽沈大地顿时一片荒凉,空旷无人,满目疮痍。顺治十八年 (1661年),奉天府尹张尚贤言,辽沈地区“荒城废堡,败瓦颓垣,沃野千里,有土无人,全无可恃”(<清圣祖实录>,卷一)。据考,大约有近 90万人进入关内⑴。而当时大小兴安岭一带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以狩猎、游牧为生,今黑龙江东部地区的赫哲族以渔猎为生。这些地区都未经开发,基本上保持着原始的自然面貌。长白山地区则是一个万木参天、“不知记极”的浩瀚林海[2I。 

  清朝入关后,关内战事连绵,土荒丁亡,财尽民穷,为增加收入,巩固后方根据地,加强对全国的统治,开始着意辽东经济的重建,于顺治八年(1651年)颁布《辽东招民开垦例》,准许关内农民入关开荒,按招民多寡,授予文武官职。关内人口随之大批流入,顺治十五年(1658年)到康熙十年(1671年),盛京人丁新增至 22746名 ,辽东出现了清朝在东北地区最早设置的州县。尽管规模很小,却成为后来民人移垦的据点。康熙七年(1668年)清廷下令“辽东招民授官永著停止”。但只是除“授官”之例,并无禁止招民开垦之意。康熙仍然把招民开垦、发展农业生产看做是巩固发祥重地的根本措施。据载,康熙七年至二十年新增人口与新开土地,都比顺治年间有显著增加。这对医治明清战争遗留的创伤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清朝的封禁政策与措施 

  清廷的封禁缘起于天命,酝酿于顺治,形成于康熙,厉行于乾隆。且不同时期封禁的范围、实质、作用也略有不同。但其中最核心的问题仍是围绕着其“祖宗肇迹兴王之所”、“龙兴重地”长白山的保护问题。封禁之初仅限于对长白山发祥重地的禁护,后来逐渐发展为对东北全境。 

  1. 后金设“苏勒荒”以禁朝鲜人偷猎 

  “封禁”最早始于努尔哈赤天命年间(1616-1626),范围在威远堡边门之外、鸭绿江以西、长白山西南一带,方式是设围场、参山和松子官山。在明清战争之际,清与朝鲜的关系亦趋于紧张。同时,朝鲜国人“每年潜入我境,窃采人参,猎取禽兽”(<清太宗实录>。卷十)。如天聪五年(1622 年)曾出现三起:一次越图们江至卜儿哈秃(今延吉)行猎,两次潜入灰扒(今辉发河流域)和宽甸挖参。因此,曾引起后金(清)与朝鲜的边界交涉。鸭绿、图们二江是中朝两国历史上形成的边界线。因二江水浅,尤其是冬季封江,如履平地,容易逾越。崇德年间,皇太极在原明代辽东边墙东段与鸭绿江之间,设置了一条空旷地带,即东边外闲荒, 当地群众称为“苏勒荒”(满语 sula的音变,汉语“空闲”之义),作为封禁区,禁止朝鲜人越江进入禁区采猎定居,或防其践踏“龙脉”。至光绪元年清政府发给汉族移民执照为止,这条封禁线延续了近 240年。 

  2. 清初“插柳结绳,以界蒙古” 

  顺治年间,沿明代辽东边墙的旧址(个别地段有新的变动 )修筑“柳条边”,周长900余华里,名日“盛京边墙”,俗称“老边”。康熙九年至二十年,又修筑了南自开原之威远堡,北到吉林市北法特(法特哈)东亮子山上的一条单边 ,长690华里,名日“柳边”,俗称“新边”。“老边”的西段和“新边”是作为与蒙古游牧区的分界线。正如高士奇所说:“插柳结绳,以界蒙古。”盛京边墙以内称“边内”,以外称“边外”。“边外”对“新边 ”来说,又是“边里”。清初规定 ,“边内”的人民不准自由进入“边外”。顺治十八年谕兵部:“盛京边外居住庄村,俱著移居边内。”康熙二年又迁原居住边内的蒙古头目移居边外封地。可知清朝设置柳条边,既是表示畜牧、狩猎、农业经济区域,即蒙古、吉林将军和盛京将军行政辖区的界线,又是为了维护其“发祥圣地 ”。 

  3. 康熙崇封长白,禁护“龙兴重地” 

  康熙十六年(1677年),玄烨派内大臣武穆讷等探察鸭绿江的水源,寻访长 白山发祥圣地。武穆讷一行回禀以后,玄烨谕示:“长白山发祥重地,奇迹甚多,山灵宜加封号,永著祀典,以照国家茂膺神贶之意。”(‘吉林通志>,卷一) 并经礼部详议,每年春由宁古塔官员,在乌拉地方望祭(吉林市温德河畔的小白山),祀同五岳。 玄烨认为长白山南麓两干,其中一干自西而北至纳绿窝集(龙岗山),复分二支,北支至盛京为天柱山(福陵所在地)、隆业山(昭陵所在地 );西支入兴京门为启运山(永陵所在地),把长白山与清朝的“龙脉”接在一起。玄烨又将与发祥地攸关的地区,即长白山周围的千里林海、参山、珠河,划为封禁区。《海龙县志》记载:“且将盛京以东,伊通州以南,图们江以北,悉行封禁。移民之居住有禁,田地之垦辟有禁 ,森林矿产之采伐有禁,人参东珠之掘捕有 禁。”(‘海龙县志),卷二) 康熙时期虽然没有公开颁布封禁诏令,但这条记载已将实际的封禁范围和内容说得一清二楚。从地域上看,即柳条边“边里”的禁区,包括今吉林省东部、东南部地当时属宁古塔(吉林)将军管辖,实际上是对长白山的封禁。从内容上看,不论何人,包括满族在内,凡居住、垦田、采伐、掘捕,一概禁止。康熙十九年(1680 年 )又在柳条边内划定旗界和民界,将民人全部迁出旗界,禁止旗民混居。这是康熙时期封禁政策的具体内容,可以说是一种禁护政策。这种具有严格意义的封禁政策,并没有坚持多久。自康熙二十一年(1683年)开始,从长白山的封禁区又析出若干围场。

  (1)盛京围场:划定在长白山封禁区的西南部东西长480里,南北宽490里,包括今海龙、盘石、桦甸、辉南、柳河、东丰、西丰等县。该围场共分105围,分御围、王多罗束(树)围、鲜围、莺远围及历年应捕围 5种 ,为帝王巡幸时临时狩猎、盛京内务府捕牲丁狩猎、八旗官兵每年练武狩猎之用。

  (2)吉林围场 :从长白山封禁区划出的有吉林西围场和南荒围场。吉林西围场位于吉林城西,其范围大致东起伊勒们河,西至威远堡边门,南与盛京围场为邻,是吉林八旗官兵练武围猎场地。南荒围场地处宁古塔之南,引以为名,其地包括今延吉、珲春等县。上述围场从长白山封禁区划出以后,已经失去其禁护“龙脉”的原义,与一般禁地,诸如马场,牧场、采捕山场、河口、鱼渚、禁荒等相同。这些围场,皆立封堆,各有定界,严禁民人耕牧、居住、采掘和狩猎。这也说明康熙时的封禁政策是对各类封禁地的封禁 ,而不是对整个东北地区的封禁。

  4.乾嘉厉行封禁——全面封禁 

  到了乾隆、嘉庆时期,清政府对东北采取了全面封禁的政策——厉行封禁时期(1736--1840)约104年 :

  (1)正式下令禁止关内流民出关出口。乾隆十五年(1750年)下令:“奉天沿海地方多拨官兵稽查,不许内地流民登岸。并行山东、江、浙、闽、广五省督抚,严禁商船夹带闲人。山海关、喜峰口及九处边门,皆令守边旗员和沿边州县严行禁阻。”(‘光绪会典事例),卷一五八)

  (2)驱逐进入东北的流民。乾隆五年(1740年)上谕云:“盛京为满洲根本之地,所关甚重。今彼处聚集民人甚多,悉将地亩占种……与其徒令伊等占种,孰若令旗人耕种乎?即旗人不得耕种,将地亩空闲,以备操兵围猎,亦无不可。”(‘清高宗实录),卷一一五)因此 ,清政府下令奉天流民必须取保入籍,否则限其10年内迁回原籍。清政府还在东北每 3年清理一次户籍,“凡非土著者,例逐之使归”。

  (3)变更流犯发遣地点。乾隆元年(1739年)上谕云:“黑龙江、宁古塔、吉林乌拉等处地方,若概将犯人发遣,由该处聚集匪类多人,恐本处之人渐染恶习,有关风俗。朕意嗣后如满洲有犯法应发遣者,仍发黑龙江等处,其汉人犯发遣之罪者,应改发于各省烟瘴地方。”(《清高宗实录》,卷十六) 从此以后,清政府发往东北的流犯日益减少。

  (4)增加东北民地田赋科则。厉行封禁后,盛京地区民人私垦余地每亩征银高达8分,而且“一律征耗”。清政府明确把流民私开地称为“加赋余地”或“增赋余地”,目的是“惩匿报之弊”(‘光绪会典事例),卷二八九), 实际上是对流民私垦的惩罚性措施,在经济上阻止流民进入东北。吉林、黑龙江地区大部分都处于柳条边外,更属禁中之禁,是封禁最严的地区。早在乾隆六年(1741年),清政府便以“吉林等处系满洲根本”为由,禁止流民进入。至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廷正式颁布“宁古塔等处地方禁止流民例”,当年便将查出的宁古塔地方流民驱至吉林乌拉、伯都讷等处,并将双城堡、夹信泡、凉水泉、珠尔山等处“奏定永禁”,“今后倘有流民阑入、潜匿、偷垦等弊,即将该将军严议,副都统及派查员弁、总管、协领等官革职” (咸丰《户部则例》,卷八)。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清廷再一次强调“吉林不与汉地相连,不便令流民居住”,因而传谕吉林将军傅森“永行禁止流民,不许入境”(《东华录》,卷三十二)。嘉庆时封禁更严,关外土地尽在封禁之列。嘉庆八年下令称:“山海关外系东三省地方,为满洲根本重地,原不准流寓发人杂处其间,私垦地亩,致碍旗人生计,例禁有年……并着直隶 、山东各督抚接到部咨,遍行出示晓谕,以见在钦奉谕旨饬禁民人携眷出口。”(<东华录>,卷三十二)至于黑龙江地区,“均属官地,部落游猎分界而外,山河原野历经封禁有制。岁尝特派官兵巡查,以防奸民侵盗渔利,并由将军年终咨部查考”(<黑龙江述略>,卷四)。 

  综览清代封禁政策,实际上形成了“圈中有圈,禁中有禁”。“圈中有圈”,是指大圈套中圈,中圈中又有小圈。大圈指整个东北地区,中圈指柳条边墙,小圈指封堆中的各类禁地。

  所谓“大圈”之禁,实指山海关的关禁。顺治十一年(1655年)为了防止人参走私,规定凡出入山海关须持“印票”(通行证),签票验行。“印票”先是由移驻山海关的永平府通判负责发放,康熙二年(1664年)改由兵部。旗人由本旗固山额真送牌子,至兵部起满文票;汉人呈请兵部,或随便向印官衙门起汉文票 (杨宾:<柳边纪略>.卷一)。康熙五十一年(1713年)规定,凡山东人出入关口,都必须查明年貌、籍贯,造册移送。严格出入关门手续,只是为了防止挟带人参,至于移民仍是登记移送。满汉人民一律对待。需要指出:禁止的是自由出入,而不是不准出入。

  柳条边禁,如同关禁。康熙年间修的县志,记载尤详:“内外人出入,必登籍以记,他无厉禁。台军但供补篱睿壑及司晨昏启闭而已。”(《广宁县志》,卷五) 当时广宁的清河门、白土厂门,锦县的长岭山门、松岭门、九官台门,宁远州的新台门、黑山口门、高台堡门是这样,其他边门也不会例外。可见,当时的关禁与边禁,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封禁,不能用关禁、边禁的某些限制来说明对东北实行封禁⑴。 

  三、封禁政策评析 

  封禁——保护自己民族的发源地,不许外人,特别是异族滥入,以免侵踏“龙脉”。这一历史现象,即便是今天看来,原本也无可厚非,情有可原。问题在于:清朝的统治者在长达 2O0多年的时间里,由最初对自己祖先发祥地长白山的封拜逐渐扩展到整个东北;由后金时期的抵制朝鲜人的偷猎越境、保护自己的“边境”及清初对沙俄的抵御, 发展到乾嘉时期主要针对国内民众入关的严格限制 ,造成东北长期地广人稀,国防疏漏较多。而当人们把这一政策带来的直接后果与中国近代史,尤其是近代东北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联系起来时,封禁政策就成了人们抨击的对象,甚至笼而统之地称之为倒行逆施的反动政策。

  应该怎样看待世界史、也是中国史上这一由少数民族政权所造成的特有的历史现象呢?我们应抛弃狭隘的民族偏见,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分为二的原则更能让人信服。 

  1.封禁目的 

  (1)保护“龙兴重地”使满族不忘祖宗旧制、旧俗,防止汉化。政策的制定者源于白山黑水的少数民族,制定这样带有地方保护特色的政策不足为奇。满族踵元故事,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来自长城以北的少数民族,也是惟一在自己的故乡建立“禁区”的少数民族中央政权。因此,讨论封禁政策是不可能抛开这一民族背景。

  那么为何同是来自北方的少数民族,元没有封禁而清有呢?恐怕最根本的是由于游牧和农耕(兼事渔猎)两种文化的差异。这不是偶然,而是历史的必然。少数民族自我保护以免被人口众多的汉人所同化的族属意识较汉族强是不争的事实。这也是在同一国度内人口较少的民族与人口众多的民族在心理上的一个差异,即大民族和小民族在民族意识上的差异。即便是入关后近百年了,接受汉文化最多的,汉学造诣也最高的乾隆皇帝自己都对大量汉民流入东北、致使东北满族汉化趋势严重也极为担忧,感叹:“东三省乃满洲根本地方,诸宜恪守满洲淳朴旧俗,并力挽渐染汉人习气。近见吉林风气亦似盛京,日趋于下。而流民日见加,致失满洲旧俗……吉林风气至于如此,若不亟为整顿,则黑龙江亦必染汉人习气,所关甚钜。” (<清高宗实录>,卷一O二三) 最担心的就是满族传统风俗习惯“国语骑射”的变迁、消失,即满族传统文化的消亡。因此,从他始,也是清廷封禁政策执行最严厉的时期。一方面严禁汉人出关,一方面却积极实行“京旗实边”政策,试图维护东北老家满族“国语骑射”旧俗。诚然,康熙大帝宣称过对于满、蒙、汉“视同一体”,又说过“朕统一寰区,无分中外,凡尔民人,皆吾赤子”等宏言,但那是清初完成一统大业过程中出于一代明君的“统战”语言,目的在于江山社稷的稳固。否则就无法解释几十年后他所喜爱的孙子,饱受汉文化浸润的乾隆大帝,在清朝盛世时的民族观反不如其爷爷开明!这是乾隆在清廷定鼎中原、步入安康盛世后,对满族汉化趋势自然而然所生的忧虑。 

  (2)受独占东北丰富的自然资源的经济利益驱使。东北盛产的人参、鹿茸、貂皮、东珠等特产,不仅是满族贵族生活的传统必需品,而且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因此,东北凡是拥有特产之区,皆被清政府列为禁中之禁,如官河泡、贡山及各类禁山等,都被清政府严加封禁,由清皇室直接派人采捕,严禁民人染指。这与清入关后人参采集业大幅度衰落,清廷感到自己传统的经济利益受到威胁直接相关。从专门负责采集业的打牲乌拉牲丁情况看,顺治初年到顺治八年(1652年),打牲丁人数增加 2倍,每人完成的只是规定数量的一半(9两)。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康熙初年⑴ 。清廷对此怎能无动于衷,听任他人偷挖。这毕竟是她的传统产业——渔猎采集。 

  (3)维护清朝统治者的尊严。清廷企图通过封禁东北,以维护人们对所谓的“龙兴之地”的神秘感,尤其是对长白山龙脉乃至陵寝重地的神圣感。满族及其先世自古即生息繁衍于白山黑水间,对长白山有着特殊而神秘的尊崇亲切关系。自肃慎人起就视长白为发祥之地,挹娄及勿吉人视为“灵山”崇拜,唐时的渤海人也“保太白山”。金代封长白山为“兴国灵应王”,建庙岁祭。至清,崇祀长白山更甚:封长白山神,在乌拉小白山建“望祭殿”,春秋两祭,祀同五岳。

  清帝东巡望祭长白还屡有诗作。康熙二十一 年(1683年),29岁的康熙东巡至吉林城西河边时,率众南跪长白山方向,行三拜九叩大礼,举行了简易的望祭,目的在于缅怀祖德,维系先民打下的完整江山,鼓舞东北军民的斗志以击溃入侵的沙俄。 

  (4)维护八旗生计。八旗兵是维护清朝统治的军事支柱。清廷封禁东北,便是要使东北成为保持八旗军事力量的大本营。清朝在东北实施军事管理体制,把绝大部分肥沃良田划作旗地,限制民田的发展,使八旗兵丁占有充足的土地,自耕自食,兵农合一,维护生计。 

  (5)打围演武、抵御外侵。清廷专门将大片土地划作牧场、围场,供八旗牧养军马,打围演武。这也是清帝反复强调的巩固“根本”的深刻含义——对内保持八旗的战斗力,对外则具有戍边卫疆、抵御外侵之意。在清初顺治、康熙两朝此意图是显而易见的。康熙四年(1665年),以切尔尼戈夫斯基为首的一伙沙俄匪徒,又窜入黑龙江上游,盘踞雅克萨,劫掠边疆居民。康熙十年(1671年)玄烨第一次东巡时,曾告诫宁古塔将军巴海:“罗刹虽云投诚,尤当防御,操练士马,整备器械,毋堕狡计。”(《清高宗实录》,卷一0二三) 康熙二十一年 (1683年 )又谕巴海等,要注重围猎,“以讲武事,必不可废,亦不可无时”(《吉林通志》,卷一)。他开始第二次东巡时,在往返途中行围 20次之多,鼓励各旗重围猎练武,加强备战。在此时期,从长白山封禁区划出吉林、盛京围场,以供八旗士卒围猎练武,提高战斗力,抗击侵略,不能不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6)实施民族隔离政策。通过封禁不仅限制满汉融合,甚至限制蒙汉乃至满蒙融合,将柳条边以西之地划作蒙地,专为蒙古族放牧之区,以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 

  2.封禁效果及后果 

  一项政策所起的效果,或者说带来的后果,取决于政策本身是否符合当时的社会现状和发展规律及执行政策者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依照这一原则,对清朝的封禁效果也就不难做出评价。 

  (1)封禁政策总的来说严重阻碍了东北的土地开发及农业发展,使清初大规模移民东北浪潮的势头被人为地遏止了。清前期有两大移民流向,一是四川盆地,一是东北地区,由于清廷的政策不同,导致两个地区开发速度的巨大差距。在辽东招垦时期,奉天人丁增长速度是全国最快的地区,从顺治十八年 (1661年)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 年),其人丁增长率高达 471.96%,而同时四川省仅为 114.99%。但是,在清廷取消辽东招民授官例,开始对东北实施封禁后,奉天人丁增长速度远远地被四川省甩在后面。尤其是厉行封禁的乾隆年间,其人丁数几乎停滞不前,在全国人丁总额中比例长期停滞在 0.22 % ~0.34%之间,直到咸丰元年才达到 0.6%。因此,封禁东北的后果非常严重,东北土地开发与农业发展停滞,远远落在全国后面。东北垦区长期局限于少数八旗驻防地点和流民安置区,大片沃野被人为封禁,长期处于荒废状态。直到清末弛禁放垦前,东北北部地区仍是人烟稀少,被文人描写成“遐荒”远境或日“绝域”,或日“龙沙”,其荒凉落后景象可想而知⑶。

  (2)封禁并没有完全禁住流民出关私垦或受雇于旗人,这一政策在当地官员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清廷对此也是心知肚明,无可奈何。一方面地方官出于地方利益,往往放松查禁工作,查出也呈请就地安插,以便增收丁税及租赋。另一方面,旗人情于耕种 ,出租营利。东北,特别是奉天(辽宁)的农业经济在禁中曲折缓慢发展,而不是一片荒凉、杳无人烟的绝境。 

  (3)封禁是相对而非绝对的。后金和清初的封禁主要是对本民族发祥地长白山及周边的禁护,而不是全东北。 即便是进入全面封禁期,清廷的满族统治者在关内大灾之年,迫于流民压力和缓和疏解矛盾的需要,往往密谕各关口开关放人,“开闸放水”,缓解关内压力,此时东北这片黑土地就成了客观上的“泻洪区”。“封禁”,某种程度也就积蓄了这样一种潜在的负载能力,控制权就掌握在清朝皇帝的手中。就这一点而言满族统治者还没狭隘到为了本民族私利而置天下苍生于不顾的地步,是以天下为重,而不是单纯的本民族狭利为重。而且开关放人发生最多时,也是乾嘉“厉行封禁时期”:乾隆八年 (1743年 )、九年 (1744 年)、二十九年 (1764年 )、五十七 年 (1792年),嘉庆六年 (1801年),清廷曾“密谕 ”山海关等北部关口放民出关觅食,以免激成事变。因此对清朝的封禁政策既要看其主流,也要看其支流;既看消极面,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 

  (4)封禁延缓东北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削弱了边防力量,在客观上为清后期俄、日帝国主义的侵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由于长期的地广人稀,客观上也为邻国——朝鲜难民进入中国谋生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在“强邻外逼”,俄、日帝国主义侵略加剧的情况下,特别是日本吞并朝鲜,借朝鲜人(族)与所谓的“间岛问题”大做文章后,东北的边疆危机也日益加深。 

  (5)两个多世纪的封禁,对东北的生态环境和草原、森林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可以说被世界环保组织列为全人类共同财富的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及吉林西部的向海、黑龙江西部的扎龙等湿地能留存至今,与此不无关系。 

  总之,回顾有清一代东北的封禁史,可以发现,满族从创立后金地方政权伊始,就十分注重自我保护,保护并独享故乡的经济资源;保护本民族“国语骑射”的传统文化;保护自己心灵的寄托地——民族兴起的圣地、本民族“龙脉”所在,不容践踏、破坏。这三条是封禁之“根本 ”。它源于少数民族自我保护的本能,但历史和满族皇帝们开了个玩笑。社会的发展进步是不依人的意志所决定的。满族的皇帝们后来自己也成了汉文化的受益者,经过 200多年时间,满族几乎成了接受汉文化最彻底、和汉民族差异最小的、人口居全国第三的“少数”民族。 [作者:东北师范大学 刘智文;载2OO3年第 6期 (总第 149期) 《学习与探索》]

  参考文献: 
  [1] 张璇如.清初封禁与招民开垦[j].社会科学战线 ,1983,(1). 
  [2] 长白山地区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M].长春 :吉林 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8.22. 
  [3] 衣保中.中国东北农业史[M].长春:吉林文史 出版社,1995. 202—203. [责任编辑:那晓波]
  收稿 日期 :2003—06—28 作者简介:刘智文 (1964一),男 ,吉林长春人。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副研究员,从事中国东北民族与疆域研究。

免责声明本网站是公益网站,一部分文章、图片、视频来源于其它媒介,文章内容属于原作者的观点表达,不一定代表本网站观点。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任何侵犯个人权益和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