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人民日报》1983.04.09第5版
《抚顺日报》记者 陈慕增
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虐待妻子的刘某贵受到惩处
原载:《人民日报》1984.03.08 第七版 《抚顺日报》记者 陈慕增
你报继去年4月9日在第七版转载我报《刘某贵欺骗妇女至今逍遥法外,金某美生女孩遭虐待反被判刑》的报道之后,又于6月15日在第八版刊登了抚顺市委政法委员会《从纠正金某美案中吸取经验教训》一文。
其中讲道:“4月30日,(抚顺市)露天区人民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开庭纠正了此案,宣告金某美无罪。关于金某美控告刘某贵虐待一案,区法院已受理,正进一步调查。”时间已过去快10个月了,这一案件结案了没有,虐待妻子的刘某贵是否还逍遥法外?这是广大读者所关心的问题。
现在,我告诉大家:经过较长时间的调查和复核,抚顺市露天区人民法院已于今年2月22日开庭,对刘某贵虐待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认为,被告人刘某贵封建夫权思想严重,曾因多次殴打前妻,导致感情破裂而离婚。他与金某美结婚后,又多次殴打怀孕的妻子,长期不准她回家,不准她取用自己的衣服。
更为恶劣的是,当其得知金某美生了女孩后,竟不顾妻子难产和婴儿生病,拒不看护。刘某贵的这些行为,不仅在肉体上、精神上严重摧残了金某美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了婴儿的正常发育,情节恶劣,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虐待犯罪。因此,依法判处刘某贵有期徒刑一年。
长期逍遥法外的刘某贵,终于受到了应得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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