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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史研究

后金食盐获取方式变迁及其影响

2019-07-29 22:48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3期 高志超 冯璐 1080
  食盐作为维持人类生存最基本的物质之一,中国历代王朝不仅将之视为中央财政的重要来源而加以严格控制,施行专卖制度,且将其作为制约北部边疆各民族的重要战略物资予以利用。[1]北部边疆各民族多远离主要盐源,食盐生产很少能够满足自身需求,①因此,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不得...

后金食盐获取方式变迁及其影响 图1


  食盐作为维持人类生存最基本的物质之一,中国历代王朝不仅将之视为中央财政的重要来源而加以严格控制,施行专卖制度,且将其作为制约北部边疆各民族的重要战略物资予以利用。[1]北部边疆各民族多远离主要盐源,食盐生产很少能够满足自身需求,①因此,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不得不长期屈从于中央王朝的钳制。

  后金与历史上的其他少数民族政权相类似,在与明王朝争夺辽东的斗争中,食盐及其获取方式成为左右其内外政策的重要要素之一。后金食盐获取方式的变迁对明清鼎革之际辽东局势影响甚巨,不过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学术界对此问题的关注略显不够。本文从后金食盐获取方式的变迁和其对后金社会的稳定与满蒙联盟的巩固所起的作用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或有不妥之处,望方家批评指正!

  一、萨尔浒之战前后金食盐获取途径

  相关文献记载和研究表明,萨尔浒之战前,因后金(建州女真)所控制的赫图阿拉地区并非产盐区,[2]导致其社会生活所需食盐主要依赖于相邻的明王朝和李氏朝鲜。②对此,后金第二任统治者皇太极曾言:“满洲、蒙古,向以取资他国之物为生。”(《清太宗实录》卷15,天聪七年八月癸卯。)满洲“取资他国之物”的方式因对象不同而有一定差异。针对明王朝,后金所需食盐“主要靠明廷的‘抚赏’、贸易,乃至向明边将‘告讨’”获得。[2](77)

  从李氏朝鲜获得的食盐,后金则主要通过双方在边境地带贸易场进行的关市贸易。[3]其中明王朝是后金生产、生活物资最为重要的获取方,故《东夷考略·海西》条称,女真各部“若布帛、米盐、农器仰给汉”。[4]

  萨尔浒战前,边市贸易是后金获取食盐的主要途径,其中又以辽东马市为主。学术界对明代辽东马市的设置情况、设置时间,[5]马市贸易商品③等内容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但关于双方马市易盐问题却涉及甚少。④

  实际上,萨尔浒之战前,后金在辽东马市所进行的商品贸易中,食盐居相当重要的地位。明孝宗时期户科给事中邹文盛在上疏中曾言:“以关市言之,辽东先年因三卫内附,东夷效顺,故于广宁、开原奏立马市交易。当时虏酋输款,时以马易盐米,彼得食用之物,我得攻战之贝。”(《明孝宗实录》卷195,弘治十六年正月甲午。)

  从这一记载来看,明朝中前期,建州女真及其他东北少数民族在辽东马市获得的商品中,盐、米为主要物品。至明代中后期,辽东马市逐渐放开,官市趋于衰落,民市渐主导边市贸易。在此情况下,东北少数民族在边市贸易中获取的商品亦扩至牛、农具、鞍辔等违禁品,不过盐仍占十分重要的地位。据万历元年左右辽东马市“抽收马牛猪等商税银两清册(四份)”中开列民市征税商品货物中,用于马市贸易的食盐数量即十分庞大。[6]

  另据《筹辽硕画》卷43“原任广西把总李自用题为敷陈末见以殄丑虏以复封疆事”称:“闻虏之所缺者盐酱必仰给中国,贸易禁之,不通三月之内虏必自乱。辽民贪其利,日与金复海盖舟车数百辆,骡数百匹,昼夜运盐,声言各堡兴贩,其实假道出墙,而盐行经纪则奴酋家之佟伍也,久投官府门墙以遮其奸,至今竟不觉也。”[7]

  李自用的上疏虽成于萨尔浒之战后,但其所反映的内容则主要是萨尔浒之战前建州女真与明朝在辽东马市,特别是民市⑤中食盐贸易的情况。

  萨尔浒之战前,建州女真除与明朝开展大规模食盐贸易外,朝鲜是其开展此项商品交易的另一重要对象。[8]刁书仁的《明代女真与朝鲜的贸易》一文已对明代各阶段建州女真同李氏朝鲜间贸易的类型、所涉主要商品的种类等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3](72-78)本文不再赘述。

  萨尔浒之战前,后金在与明王朝和李氏朝鲜所进行的边市贸易中,虽然诸如铁器等物资一直被列为违禁品而受到严格限制,但食盐却一直被视为日常商品被准予交换。因此,在努尔哈赤起兵反明前,后金同明王朝和李氏朝鲜间的食盐贸易规模十分庞大。限于史料匮乏,我们难以详细、准确地统计出萨尔浒之战前后金借助贸易获得的食盐数量。

  不过据萨尔浒之战被俘的朝鲜官员李民寏在《建州闻见录》中的记述来看,边市贸易对后金食盐获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李民寏称:“闻五、六年前,奴酋专令贸盐,盖将为背畔之计也。”除贸易外,抚赏是萨尔浒之战前建州女真获取食盐的另一重要途径。清史专家关克笑曾提出:“贡赏活动中的抚赏,是女真人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9]

  所谓抚赏,《辽东志》卷3《兵食·抚赏》条记:“大抵辽土诸夷部落,性多贪吝,故我不战为上兵,羁康为奇计。朝贡互市,皆有抚赏外,又有沿边报事及近边住牧,换盐米讨酒食,夷人旧规,守堡官量处抚待。”明王朝用于抚赏建州女真等东北少数民族的物资种类繁多,大体可包括铧、锅、布匹、牛羊等牲畜、酒、纸、盐等。⑥在上述用于抚赏的各种物资中,食盐的数量极为庞大。

  万历十二年(1584年)三月《马市抽分与抚赏“夷人”用银物清册》记载,仅该月用于抚赏的食盐达官盐3000多斤。万历十二年(1584年)八月《安乐州呈报抚赏“夷人”用银物清册》显示,该月安乐州用于抚赏东北各少数民族的食盐至少官盐6000斤。[6](816-836)由于明末辽东马市档案残缺不全,我们不可能全面地了解萨尔浒之战前后金通过抚赏获得的食盐数量,但仅就上述两份清册亦可窥其大概。

  二、萨尔浒之战后后金食盐获取途径

  自1618年起兵至1621年前后占领辽东进驻辽沈,后金传统的食盐获取手段——贸易和抚赏已难以为继,同时战前的食盐储备至1619—1620年间也即将消耗殆尽。据朝鲜人李民寏描述,该时期后金除“将胡家尚有所储”外,“闾阎则绝乏已久”。为改变食盐日渐匮乏的局面,后金当权者不得不采取各种措施进行应对。

  从文献记载来看,为缓解食盐短缺所带来的盐荒危机,努尔哈赤首先寄希望于恢复因萨尔浒之战受损的清鲜边市贸易。天命四年(1619年)三月甲辰,努尔哈赤派萨尔浒之战中朝鲜“降帅”姜弘立“部曲张应京,及官属三、通事一还国。又使使臣二与俱”,(《清太祖实录》卷6,天命四年三月甲辰。)试图以姜弘立等战俘为饵和萨尔浒一战的余威修复与朝鲜的关系。[10]努尔哈赤的这一举措得到了令其满意的结果。

  据该年十二月初二日,自满浦返回的使臣及小农耳称,朝鲜不仅对后金此次派出使臣的接待十分隆重,即所谓“满浦接待差胡十倍于前日”,且借此获悉满浦地方食盐较多的利好消息。为尽快解决国内盐荒危机,努尔哈赤随即提出,满浦食盐“若许则可以载来矣”(李民寏:《栅中日录》)的主张。对于努尔哈赤提出在满浦进行食盐贸易和使节往来的要求,李氏朝鲜以辽东局势未定且满浦地方各方势力混杂,即“满浦非但与于承恩所居相近,侦探唐人处处布列,差胡及河译(指河瑞国)等往来之时,必有闻知之路。况春夏以后,采参唐人,连络不绝”为由,主张后金使臣和贸易商队停止至满浦,建议在会宁使臣往来和开展贸易”。(《朝鲜李朝实录·光海君日记》150卷,光海君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然而从满浦和会宁所处地理位置的比较来看,自会宁至赫图阿拉城,不仅要“路过白头山外,亡虑数千余里。”且“其间人烟断绝,行者露宿屡日”(朝鲜官员李民寏《建州闻见录》),因此后金坚持继续在满浦开展贸易。

  在努尔哈赤的坚持下,后金这一时期虽可通过满浦贸易获取食盐,然而满浦贸易场至后金统治中心不仅距离较远,“自满浦如奴穴,又四五日程”,(《朝鲜李朝实录·光海君日记》卷133,光海君十年十月乙丑。)约“四百四十余里”,且其间“有万遮岭、婆提江”,道路难行。其间虽有其他平坦道路可由满浦至赫图阿拉,但路程更远,因此,满浦贸盐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后金盐荒问题。

  后金占领区日益扩大和人口急剧增加,满浦贸盐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开辟新的盐源成为情势所趋。至1620年前后,随着北部、东部沿边、沿海女真各部落的归服,后金统治的区域“自明国以东,至东海,朝鲜国以北,蒙古国以南,凡属诸申语言之诸国,俱已征服而统一之矣。”[11]

  在这一统治区内,后金拥有了自己的食盐产区,分别为宁古塔的土盐、黑龙江的池盐和东海的海盐。[12]故努尔哈赤在天命五年(1620年)四月十七日写给五部喀尔喀诸贝勒的信中称:“天赋我之地,……有棉、丝、布、葛布、盐及金、银、铁等物,皆从地出,应有尽有,衣食皆获。”[11](140)为此,天命五年(1620年)六月,努尔哈赤派人前往东海熬盐。这次熬盐活动被后金国使馆作为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记录在《满文老档》之中。

  后金此次东海熬盐规模和获盐数量不详。不过根据其他相关记载来看,天命五年(1620年)六月的这次东海熬盐活动似对后金暂时缓解食盐危机起到了一定作用。其后不久,努尔哈赤又再次派人前往东海熬盐,且规模巨大。《满文老档》天命六年(1621年)二月二十八日条记:“于去年十月十五日,率每牛录四人至东海熬盐之参将阿尔布尼返回。计国中男丁数散给。至八堡汉人所煮之盐,按丁分给彼等。”[11](161)

  此次后金赴东海煮盐队伍规模可谓十分庞大,按后金1615年前后200左右个牛录的数量来计算,⑦则参与这次煮盐的人数至少800余人。如此庞大的煮盐队伍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其收获应十分丰厚,因此才能将带回的食盐按“国中男丁数散给。”

  萨尔浒之战后,后金通过满浦贸易和东海煮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食盐短缺的局面,但这两种方式均只是权宜之计。尤其是东海煮盐,因路途遥远运输困难,且需动用大量军队,因此对后金来说是得不偿失的。后金食盐短缺问题的彻底解决,始于1621年占领辽沈地区,特别是辽东半岛后。[12](32)

  明代辽东都指挥使司所辖二十五卫在沿海地带均设有盐场,即所谓盐铁等物“各卫皆出”。(天顺《大明一统志》卷25《辽东都指挥使司·物产》)其中,辽东半岛是明清交替之际辽西走廊沿海地带以外,东北地区最为重要的海盐产区,其产量占辽东食盐的绝大部分。[13]后金占领上述地区后,通过加强对各盐场的管理,盐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食盐供应得到有效的保障。[12](32)如天命六年五月十六日,盖州游击张玉维献盐二千四百斤。天命六年九月十三日,盖州佟游击进官盐万斤。[11](202-237)

  三、辽东半岛盐业生产对后金社会及满蒙联盟的影响

  如上所述,萨尔浒之战前后,后金社会食盐获取方式经历了由依赖于外到自给自足的发展历程。在这一发展历程中,后金对辽东半岛主要产盐区的占领是实现食盐自给自足的标志性事件。《明史·地理志》记载,明初设立盐法后,在今天的辽宁设立12个盐场,分布在海州卫、盖州卫、金州卫、复州卫、广宁中屯卫、广宁前屯卫、广宁右屯卫、宁远卫,(《明史》卷 41《地理二·辽东都指挥使司》。)其中盖州卫有盐场三处。[14]及至明朝末年,在辽东的12个盐场当中,位于辽东半岛的“辽阳、金州、宁远、盖州等都是当时盐业发达的地区”,[15]其海盐产量占辽东出产食盐总量的绝大部分。

  自1621年后金占领该地区以来,努尔哈赤等后金统治高层积极调配官员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盐业管理,并逐步建立起以盐庄为核心的盐业生产与管理组织。后金在辽东半岛盐业生产管理的强化和盐庄的建立,⑧不仅使后金因萨尔浒之战后食盐短缺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得到有效的缓解,且借助自产海盐巩固了满蒙联盟,强化了蒙古各部对后金的经济依赖。

  萨尔浒之战阻断了后金社会传统的食盐获取途径,在寻求其他解决办法过程中,由盐荒[2](77)而引发的逃人等问题不断发生。对于后金食盐短缺的情况,朝鲜人李民寏在《建州闻见录》中如是记载:“盐、酱极贵……今则将胡家尚有所储,而闾阎则绝乏已久云。”这一记述为我们了解后金盐荒问题提供了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此外,努尔哈赤以食盐作为筑城人员的奖励物资和实施食盐配给制度,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后金社会食盐短缺的实际情况。据《满文老档》记载,天命六年(1621年)二月和三月,努尔哈赤先后两次下令用食盐奖励筑城的人。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十八日,“赏各牛录筑城之人各牛一头,盐二十五斤。”[11](165-166)“二十七日,又赏筑城之人,第二人赐食盐一斤。”[11](171)对于第二次赏赐食盐,努尔哈赤于该月二十八日的上谕中这样解释:“即如筑城之人等,前给之盐,尚未食尽,今复颁给食盐者,念惭人何运木石,其若益甚,故特加恩赐也。”并以此让广大平民知道“君知国人之劳,贝勒知诸申之苦”,以达到“诸申平民虽有劳苦,亦无所怨也!”[11](172)

  除了对服劳役的平民用食盐进行犒赏外,为稳定民心,天命六年(1621年)二月二十八日,“于去年十月十五日,率每牛录四人至东海熬盐之参将阿尔布尼返回。计国中男丁数散给。至八堡汉人所煮之盐,按丁分给彼等。”[11](161)努尔哈赤施行的奖励食盐和按丁配给的盐政,表明这一时期后金社会食盐匮乏问题已十分严重,且据史料记载来看,上述政策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盐荒问题。

  天命六年(1621年)四月十一日,因扬古利额驸打算将其子归葬萨尔浒之时,努尔哈赤如是描述食盐短缺对后金的影响:“昔吾国家奴之遁逃,皆以无盐之故也!”“昔日,我处境困窘,犹如出水之鱼,呼气艰难,困于沙石之上,苟延残喘。”[11](194)因此控制辽南之后,后金食盐得以自给自足对其社会稳定的意义不言而喻。

  食盐的自给自足不仅使后金较好地解决了因盐荒而引发的社会危机,且通过对辽南地区盐政的有效管理,该地区所出产的食盐也被努尔哈赤为首的后金统治集团用于巩固满蒙联盟。整个明代,蒙古各部所需食盐主要是通过与明朝的官市和私市获得。随着后金盐业生产的日渐稳定和产量的增加,蒙古各部所需食盐不需依赖同明朝的茶马贸易,与此同时,利用食盐控制归附的蒙古各部便顺理成章地成为后金的一项重要国策。

  天命八年(1624年)五月二十六日,努尔哈赤对西乌里额驸和刘兴祚下令:“将所的之粮及于盖州、复州选取之盐,交纳齐布侍卫与富拉塔,以赈无粮之蒙古。”[11](495)该年六月十四日,西乌里额驸佟养性将向蒙古提供食盐的情况作了如下汇报:“蒙古之七千六百八十八人因盐给不足,取熬盐场之盐,先后共给一万斤。”[11](514)及至皇太极时期,食盐已成为用于赏赐蒙古各部使臣和首脑的重要物资之一。后金天聪朝将食盐作为赏赐蒙古各部首领重要物资的事例,《满文老档》中相关记载甚多,如天聪五年二月二十二日,科尔沁部孔果尔贝勒至沈阳朝见,皇太极令:“日给孔果尔贝勒羊一、狍三、雉一、……盐一升及柴一车。”[11](1097)该年三月初三日,蒙古阿鲁部萨尼诺水齐至,命:“每日给彼狍肉半,米二升,盐一升。”[11](1099)

  又如天聪六年正月十二日,因怜悯喀喇沁部苏布塔杜陵之妻丧夫守寡,遣阿赖、洪额图送去“貂皮四十、水獭皮四、海獭皮黄鱼一、……盐一金斗。”[11](1194)《满文老档》中诸如此类记载甚多,恕不一一列举。通过上述记载,我们看到后金在实现食盐自给自足的同时,也开始将食盐作为笼络蒙古各部的手段,加强了满蒙联盟蒙古各部对后金的经济依赖。

  综上所述,萨尔浒之战前后女真各部食盐获取方式由依赖于外到自给自足的变迁,其影响是十分深远的。一方面,后金食盐的自产,不仅关乎后金社会的稳定,且强化了满蒙联盟的经济联系;另一方面,从明清鼎革之际辽东局势的走向来看,食盐的自给自足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天命、天聪时期后金对明王朝和李氏朝鲜的政策,使后金不再因为获取食盐,如万历四年开拓宽甸六堡时,不惜“以儿子为质,请以此开市易盐、米、布疋”(《万历武功录》卷11《王兀堂传》),听命于明王朝。

  ①历史上我国的食盐种类繁多,主要分为海盐、井盐、岩盐、池盐等。美国学者D·W·考夫曼将盐的来源划分卤水、岩盐层、化学反应所生成的共生盐和副产品盐、含盐的物质(如灌木、植物、草)、浸透盐的物质(如泥煤、泥浆)。(D·W·考夫曼.盐的来源和早期生产方式[J].黄健,译.梁鹰,校译.盐业史研究,1991(4).)其中海盐是我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盐源。

  ②参见姚继荣.明代辽东马市述论[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4);刁书仁.明代女真与朝鲜的贸易[J].史学集刊,2007(5)等。其中关克笑《清代盛京内务府盐庄》(满族研究1988年第2期)一文对萨尔浒之战前,女真各部与明朝间的食盐贸易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王佩环的《清入关前官手工业的发展及其原因》一文则明确指出:“由于后金初年经济不发达,斯时与明朝、蒙古或朝鲜的贸易,主要用人参、貂皮、东珠等土特产品以物易物,或使用银两换取耕牛、农具、食盐、布匹等。”(见叶显恩主编.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上)[M].北京:中华书局,1992:378.)

  ③参见李漪云.从马市中几类商品看明中后期江南与塞北的经济联系及其作用[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4);姚继荣.明代辽东马市述论[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4);张杰.后金时期满族与朝鲜的贸易[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

  ④李三谋.明代食盐贸易与边防边垦[J].(盐业史研究2006年第1期)一文对该问题有所涉及,但其并非侧重后金与明朝马市食盐贸易。

  ⑤参见林延清.论明代辽东马市从官市到民市的转变[J].民族研究,1983(4);佟铮.从努尔哈赤的经济要求看明与后金之间的关系[J].社会科学辑刊,1987(6).

  ⑥具体抚赏物品可参见《明代辽东档案汇编》所收录的“马市”档案。(辽沈书社,1985:715—842.)

  ⑦王景泽.论早期满洲牛录[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2).文中提出:“学术界已基本认同,从辛丑年到乙卯年约15年间,满洲早期牛录从40个发展到200个左右”。

  ⑧参见关克笑.清代盛京内务府盐庄[J].满族研究,1988(2);王佩环.清代盛京内务府盐庄浅析[J].盐业史研究,1991(3)等论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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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刁书仁.明代女真与朝鲜的贸易[J].史学集刊,2007(5):72.

  [4]潘喆,李鸿彬,孙方明.清入关前史料选辑:(一)[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56.

  [5]余同元.明代马市市场考[J].民族研究,1998(1):62.

  [6]辽宁省档案馆、辽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代辽东档案汇编[M].沈阳:辽沈书社,1985:727-779.

  [7]程开枯.筹辽硕画:卷 43[M].庚申(1620 年)仲夏.

  [8]张杰.后金时期满族与朝鲜的贸易[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73.

  [9]关克笑.满族共同体孕育形成时期的讨赏[J].黑龙江民族丛刊,1997(1):60.

  [10]高志超.试论萨尔浒战后朝鲜与后金的关系——以姜弘立为中心[J].东北史地,2009(2):49.

  [1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译注.满文老档[M].北京:中华书局,1990:117.

  [12]关克笑.清代盛京内务府盐庄[J].满族研究,1988(2):32.

  [13]唐仁粤.中国盐业史:地方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195.

  [14]王金令,孙福海,姚景芳.明代营口盐业研究[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3):139.

  [15]杨暘.明代辽东都司[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126.

  [作者单位]高志超 冯 璐(渤海大学政治与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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