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所用的火种最早来自天然火。如北京猿人乃至其后漫长的历史阶段里,古人类为保留火种会挖一个洞,并不断地丢入树枝等可燃物来保留火。在这种“持续燃烧法”保留火的过程中,古人类从烧烤地附近的土变质中受到启发,发明了陶器,从而制作了第一个陶制火种器,这样便可以移动火种了。
新乐遗址出土的“火簸箕”大都是1973年第一次试掘和1980年第三次抢救性发掘时发现的,典型的高31厘米,一侧斜口如簸箕口沿外侧作两条之字纹带。“火簸箕”大多发现在“边灶”旁,这为“火簸箕”的用途研究提供了新线索。考古学界在“火簸箕”的用途上常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是盛水的,有的认为是采果的,还有人认为是当簸箕或撮子用的。由于“火簸箕”发现在火膛边,可进一步证明这类器物是用来移置火种或撮灰之用的,所以学界通俗地称它为“火簸箕”。关于“火簸箕”的用途与意义,姜念思先生在《沈阳考古发现六十年概述》有过精确的论述:“新乐遗址出土的斜口器是一种器型很独特的器物,其功能推测是用来保存火种的。与此相似的器物还发现于辽西的红山、富河和小河沿文化,在吉林左家山遗址中也有出土。但上述文化的年代都晚于新乐文化,说明它们的斜口器可能源自新乐文化,由此可见新乐文化的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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