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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女真人的口嚼酒之俗

2026-01-01 19:14 《元代辽阳行省女真人研究》 周爽 1021
辽阳行省北部女真人,受寒冷的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主要以鱼兽之皮作为服装原料。《开元新志》记载,分布于黑龙江下游沿岸地区的女真人多“着直筒衣,暑用鱼皮,寒用狗皮”。  黑龙江中游地区的女真人,“文面椎髻,帽缀红缨,衣缘彩组,惟袴不裙。妇人帽缀珠珞,衣缀铜铃”。生活在松...
  辽阳行省北部女真人,受寒冷的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主要以鱼兽之皮作为服装原料。《开元新志》记载,分布于黑龙江下游沿岸地区的女真人多“着直筒衣,暑用鱼皮,寒用狗皮”。

元代女真人的口嚼酒之俗 图1



  黑龙江中游地区的女真人,“文面椎髻,帽缀红缨,衣缘彩组,惟袴不裙。妇人帽缀珠珞,衣缀铜铃”。生活在松花江下游及乌苏里江流域的女真人,“皆以鱼鹿之皮为衣”。女真人的口嚼酒之俗由来已久,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生活于松花江两岸的女真人祖先“勿吉”人,就已有了口嚼酒的历史,据《魏书·勿吉传》载,“有粟及麦,菜则有葵。水气咸凝,盐生树上,亦有盐池。多猪无羊。嚼米酿酒,饮能至醉”,这是目前已知最早的关于中国“口嚼酒”的文字记录。后世的《隋书》《通典》《契丹国志》《三朝北盟会编》等史书均记载了肃慎一系的靺鞨、女真皆有口嚼酒之俗。

  关于元代女真人的口嚼酒之俗,史无详载,但明人顾起元《客座赘语》卷9《酒三则》记载,“四夷入国朝来,所闻酿酒,朝鲜以粳为酒,女直嚼米为酒”,明代女真人的酿酒习俗尚为“口嚼酒”,由此可推知元代女真人亦有嚼酒之俗。女真水达达地区是酒产地之一,如至元十五年(1278)春正月,元政府就曾下令“弛女直水达达酒禁”。

  口嚼酒采用粮谷酿造,当发生自然灾害时,为减少粮食的消耗,元政府便实施酒禁政策,待粮食产量有所好转后,再解除酒禁。关于女真人的口嚼酒之俗,据日本学者小岛由道研究,口嚼酒最原始的酿造方法是使用唾液,由女子们把捣碎的粟或米粉,或用这种食材制成的饼咀嚼而润以唾液。用这种嚼过之粉为原料,每一升再加入一斗蒸或煮熟的粟或米,混合之后装入瓮内,并加微量之水,盖以芭蕉叶或笊,置于阴暗处,三日后即酿成酒。

  今天,我国台湾岛内的一些部族亦沿用此法酿酒。在日本九州南部的古代文献中也可以找到口嚼酒的记录。所谓“口嚼酒”其实就是“嚼米为曲”,利用唾液中的唾液酶作为酵母来酿酒。由前述记载来看,女真人已经知道做酒需要用曲,但由于酿酒的技术水平有限,所以只能通过生活经验的积累,采用口嚼做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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