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1984
刘文甲
“作为中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探索者和实践者,回忆当年曾为此做过的一些事情,我感到很欣慰”,2008年11月的一天,记者来到了刘文甲老先生的办公室,阳光像每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一样温暖,只是,当年那个曾被万里副总理亲切地称为“不错的小伙子”,如今已是霜染双鬓。退出一线之后,作为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和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已经70岁出头的老人,仍在为土地事业鼓与呼。
上世纪70年代,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率先在农村开始。随后的80年代,伴随着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在城镇启动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将原来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使用制度改革为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使用制度。新制度在政府调控的有形的手与市场调节无形的手密切配合、共同作用下实施。
人们都记得,1987年12月1日,深圳敲响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第一槌”,这被视为拉开了中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帷幕。而事实上,在1984年,辽宁省抚顺市,已经率先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上作出了探索和实践——征收城市土地使用费。
此前,国家仅要求对外资企业用地征收场地占用费。没有外资企业的抚顺,从1984年1月1日起,对城市国有土地全面征收土地使用费,“这是对中国人有偿使用中国城镇国有土地的开端”。刘文甲这样评价说。
研讨班上的共鸣
1983年4月份,刘文甲当选为辽宁省抚顺市副市长。根据市政府分工,主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几项工作。
“在我任副市长前期,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上,经我手办理的是两件事,征收土地使用费是其中之一”,刘老先生对自己作出如此总结和评价。
“做这件事,说句实话,不是我脑袋一聪明就想起来的,回忆起来。主要得益于当年国务院副总理万里同志的倡导”,刘文甲说。
1983年的10月-12月,国家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部会同中组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办了中国第一期市长研讨班,刘文甲是这个班的学员。
在这个研讨班上,刘文甲第一次看见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在全国规划会议上的讲话。其中的一段内容,引起了刘文甲的深深思考。万里提出,城市国有土地通过行政划拨给用地单位无偿使用,造成了一些土地闲置、浪费、低效利用,政府想要调整又很困难。城市土地应该改革为有偿使用。
同时,也是在这个研讨班上,来自中央党校的一位教授讲授马克思地租理论,“消灭私有制并不消灭地租。地租以一种转换的形式继续存在。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用地单位要向国家交地租”,这些话。让刘文甲不禁回忆起儿时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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