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清原县上烟沟第一生产队见闻
原文来自《人民日报》1980-03-09 第二版
办好三件事 队富社员富
——清原县上烟沟第一生产队见闻
在辽宁省清原县北三家公社上烟沟大队第一生产队当了十几年生产队队长的汪成发,不久前在公社召开的表扬奖励大会上,第一次没有坐到全公社四十七个生产队中倒数第一的位置上;第一次登台介绍一年变富的经验;第一次在热烈的掌声中接受全面增产的奖状。这个一百零三户、九百八十五亩耕地的生产队,一年前还是全公社里最穷的队。经过去年一年,这个队就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全队粮食平均亩产达到七百六十斤,比前一年增加百分之二十四,总产量比前一年增加百分之十九,总收入增加百分之二十。全队社员人均收入由长期不到四十元一跃提高到一百八十五元。穷得叮当响的上烟沟第一生产队的社员去年第一次向银行存款二万六千多元。
上烟沟第一生产队能够一年大变,是因为他们去年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农村经济政策,调整了农业内部的比例。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办了过去不敢办的三件事:
第一件,改变了种粮单打一,发展多种经营,把地种活了。这里很适合种大豆,但多年来大豆受虐待。去年他们把大豆面积扩大到三百五十六亩,秋后打了八万五千斤,卖了两万两千元,仅此一项就比上一年增加收入一万三千多元。此外,他们还种了过去不敢种的向日葵、花生、芝麻、绿豆、大麦、贝母、烟草等经济作物,增加收入。
第二件,废除吃大锅饭的生产方式,推广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计酬的生产责任制,调动干部、社员的积极性。这里山沟撂荒地多,队委会决定开荒扩大计划外的大豆种植面积。社员高德祯和韩振方自告奋勇出来牵头,组成了两个组,和生产队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完成定产任务每多交一斤粮加五厘工;完不成定产任务每少交一斤粮罚五厘工。两个组进山大干了一春,开了一百五十亩撂荒地。秋后,收大豆三万来斤,平均每人每个工日创造的价值比其他社员平均创造的价值多四元一角五分钱。按合同规定,两个组的社员平均每人收入七百五十三元。
第三件,建设一条沟,抓了“聚宝盆”。这里有一条李家沟,沟帮坡缓,沟底流水,土地肥沃,十几年前栽了果树,但管理不好,荒废了。去年他们在沟口开了十几亩瓜园,种了香瓜;沟里办了猪场,开了豆腐坊。再往里是果园,山顶是山楂,山腰是梨,山下是苹果和李子;溪边是木耳,树下是蜂箱。整个一条沟安排得满满的。去年各项经营都有了成果,增加收入。全年光这一条沟就收入三万多元,占全队农副业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社员们满意地称这条沟为“聚宝盆”。新华社通讯员 何志超 新华社记者 陈宝玉
资料图(本网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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