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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抚顺

抚顺老档:民国抚顺县长的“罚单”(2)

2012-10-31 00:00 抚顺新闻网 高 群 10444
黄知事记过罚俸款大洋24元收条。在民国时期抚顺县公署第14512卷档案中,有一张县知事(即县长)黄世芳受记过处分被罚薪24元大洋的收条。该收条由奉天省财政厅开具,原文内容为:“今据抚顺县呈解六月份‘记过罚俸’款,共计大洋贰拾四元整,当即照收...

抚顺老档:民国抚顺县长的“罚单” 图1

民国抚顺县黄知事被罚薪俸的档案。

    然而,继续翻阅此卷档案,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就在此前的三月份,黄世芳知事刚刚走马上任抚顺县没几天,就曾发生一起教养工厂艺犯张树新脱逃案件,可能黄知事还没有到过教养工厂检查工作做些具体指示的时候,就莫明其妙地被省财政厅罚了大洋五十二元。三个月后,黄知事再次接手双份“罚单”时,我们可以想像黄知事是何等的委屈与懊恼。窝火之后的黄县长只定是要发火了,虽然没有发现县公署直接针对教养工厂管理不善制发的文件,但档案中有黄县长签发的县公署训令“各区区长对于县知事应服从命令”,黄县长新官上任,已经着手整饬抚顺混乱的官场了。

    其实,民国五年由地方乡绅提议建立、民国七年开始创办起来的县教养工厂,募集捐款是经费主要来源,经营几年后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工厂的建设和发展,造成管理日渐松弛,犯人吃饭都成问题,还哪里有力气“劳动改造”,因此犯人脱逃绝不是偶然事件。县公署民国十年档案“募集教养工厂款清单一份”,民国十一年档案“教养工厂经费不足请拨囚粮”、“教养工厂呈为请拨清乡罚款为工厂常年经费”、“教养工厂委员金殿阁呈为开办缝纫一科请令各界订购操衣操帽”、“教养工厂为催缴募款”、“教养工厂呈请畜用屠宰血料以资应用”,“教养工厂呈为请派保安队在本厂大门设岗一名”,民国十二年档案“教养工厂厂长金殿阁控一二总甲长欠军衣等款”,这些教养工厂向县公署呈请的报告都说明了问题,教养工厂当时已举步维艰。

    经查阅相关档案,曾任过县保甲委员、乡保甲长、仓务总董、教养工厂委员,享有一定声名,于民国十一年任教养工厂厂长的金殿阁,并没有因为两次犯人脱逃而被黄县长撤职。民国十二年夏,县教养工厂改名为省第十五监狱,“县直”变成了“省直”,金殿阁也由“县管干部”变成了“省管干部”,金殿阁一直将奉天省第十五监狱监狱长的位置坐到了五年后的民国十七年。据康德三年编纂的《抚顺县公署统计汇刊》介绍,金殿阁(字重九)于1928年11月出任抚顺县电话局局长,1935年时电话局下设文牍系、会计系、庶务系、司机系、修理系、工务系及抚顺城、搭连嘴子、营盘、东社、石文厂等五个分局,有员工38人,金殿阁时年58岁,住洼浑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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