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业的发展
农业是女真社会里的古老经济成分,只是由于受到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种种不利因素的限制,始终停滞在较低水平,远不足以取代采猎经济的重要作用。
明正统十二年(1447),瓦剌蒙古在也先率领下大举东犯,曾迫令呼兰河一带居住的海西女真兀者卫酋长剌塔“馈送粮食”,并以“违言即肆抢掠”相威胁[②c]。说明海西女真中已有粮食生产,但数量、规模、水平不详。《朝鲜实录》提到兀者卫的经济生活时说:“所产獐鹿居多,熊虎次之,土豹、貂鼠又次之”,“牛马四时常放草野,唯所骑马饲以刍豆,若乏刍豆,切獐鹿肉,和水鱼饲之”[③c]。可见,当时的农业生产水平还很低,因为种植的豆粮不敷,所以才想出饲马掺以兽肉水鱼的权宜之策。
女真人早期农业经济的落后性,还通过作为生产力基本要素的生产工具的状况表现出来。在铁器未普及以前,简陋的农具主要是木质或骨质的。对此,清初满人还留有深刻记忆。康熙朝《清文鉴》卷十三“darguwan”(达尔关)条解释说:“古时满洲因无锄(homin),长木上置一锹状物,前推刈草,称锄草”。这当是女真人输入农业社会生产工具以前的原始农具,又被后人称作“关东锄”“木锄”或“满洲式锄”[④c]。而比较语言学的研究则进一步说明:这种木锄,可能是在最原始的农器——带尖木棍的基础上,经过不断改进,而发展成的一种简陋的复合工具[⑤c]。女真人就是使用如此粗陋的工具垦拓荒原的,其工效之低、费力之大不难想象了。
女真人的农业发展同样受到毗邻各民族的影响。女真语“种田”叫作“兀失塔林必”(usintarimbi),词根“tari”(耕作)源于蒙古语。[⑥c]在满语中,镰刀称“hadufun”,蒙语则称“hadugur”;铃铛麦,满语称“arfa”,蒙语作“arbai”,突厥语和匈牙利语则称“arpai”[⑦c]。上述几例,说明了蒙古语诸民族以及中亚突厥语民族与作为满族先民的女真人在农业方面的悠久联系。历史上,从中亚往东,中经蒙古高原,东抵大兴安岭东麓的科尔沁草原乃至东北大平原,其间并无不可逾越的天然屏障横断其间,这一广袤无垠的草原地带历来是骑马游牧民族纵横驰聘的场地,他们出没无常此伏彼起,在不断的迁徙中将比较先进的草原文化,其中包括某些农业生产的知识向东传布,是很自然的。至于南方农耕民族的影响,大概伴随海西、建州女真的步步南迁,才日愈强烈起来。
女真与农业民族的商品交换日益频繁,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15世纪中叶,建州女真在向明廷朝贡的回程“沿途买牛,带回耕种”。海西女真也乘入市机会,以马易牛,并在朝贡回途,用所得彩币驽马市买耕牛[①d]。耕牛农器,同样是女真人与朝鲜人交易的主要对象。“牛以厚其农”,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以马易牛的普遍愿望,集中体现了农业经济兴起的需求。明末女真人从明朝买入的耕牛、农具数量颇为可观。有人据明朝档案统计:仅在万历十二年(1584)三月的17次马市交易中,就买进铁铧4848件;同月的29次买牛交易中,买进耕牛430头[②d]。
耕牛和铁制农器的大批输入,为荒地开垦、农业生产率提高、农业技术改造,提供了必要物质手段。海西女真哈达、叶赫诸部“地素饶沃”,拥有发展农业的良好自然条件,农业发展的成就尤为令人瞩目:“户知稼穑,不专以射猎为生”;建州女真地势“高下不等,苦涝旱薄收”[③d],虽不免有些逊色,农业的发展也是比较迅速的。16世纪初,明朝人卢琼在《东戍风闻录》中指出,建州女真“乐住种,善缉纺”。16世纪末,当地已是“无墅不耕”,山坡也得到开垦。农作物产量有了提高,达到落种一斗,在薄瘠地上收获一石,肥腴地上收获八、九石的水平[④d]。16世纪初,牡丹江流域的兀狄哈尼麻车部,田地沃饶,畜有犬豕鸡鸭,战马则饲以秕糠,所产粮食除自食外,余粮贸于深处狩猎居民。当地使用的农器都是用皮物从朝鲜交换来的[⑤d]。朝鲜人的这些亲所闻见表明:“野人女真”(东海女真)的局部地区,农业经济也在邻境朝鲜人影响下走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