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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之最

抚顺市最早的独立审判机构

2013-01-31 09:05 《抚顺之最与精粹》 主编:傅波、殷长林 1137
中国封建社会一直是行政、司法不分,县衙即为法庭,知府、县令即为法官。1907年,清朝改革官判,实行司法独立,抚顺始建立了审判机构。1908年初,抚顺设有初级审判厅、地方审判厅两级审判机构,主要审理刑事案件。民国前期,抚顺地方审判机构几经改动,...

抚顺市最早的独立审判机构

 

    中国封建社会一直是行政、司法不分,县衙即为法庭,知府、县令即为法官。1907年,清朝改革官判,实行司法独立,抚顺始建立了审判机构。1908年初,抚顺设有初级审判厅、地方审判厅两级审判机构,主要审理刑事案件。民国前期,抚顺地方审判机构几经改动,到1929年,抚顺地方审判机构改称法院。1946年国民党军占领抚顺,接收伪抚顺地方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抚顺市成立了人民委员会司法处。

 

抚顺市最早的独立审判机构 图1

抚顺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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