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平”童年往事(5)
2013-02-08 10:32 抚顺市档案馆 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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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公园东门通往公园一校的一条小路旁,有一座四层楼房,38年前,此处曾经是一座二层的小楼。它,与劳动公园隔路相对,虽然那时公园还有两米高的外墙,但公园秀丽的景色,沁人的花香,还是会飘进这座小楼二层的一户人家,那窗户里有个四岁孩童,经常在楼下伙伴的呼唤下急着对屋里说...
七九年的秋天,父母用多年积攒的三百元钱,又跟姥姥家借了一百元钱,买了一台12寸的黑白电视,成为“七百平”二十八户人家中第三个拥有电视机的人家。当年演《流浪者》和《加里森敢死队》的时候,我家的小屋坐满了来看电视的邻居。而我则学起了敢死队中的“酋长”,找来了各式样的小刀,在破旧的仓房门、公厕门、电线杆上练起了飞刀,也曾在公园二校南校区附近的电车轨上放大号的钉子,电车过后一把钉子被压扁,再到水泥地面打磨几下,一把小飞刀即制作完成。
那时,我们在学校会经常玩顶拐、踢键子、扔沙袋、跳驴。还在跳远的沙堆里,玩那种两人配合与对方“撕杀战斗”的游戏,好像叫“骑马打仗”。同伙的两人,一人背着另一人,也有上面的骑在同伙双肩上的,这样做是为了在与对方两人撕扯中居高临下,失败的一方被拉下马,一场紧张激烈的游戏就告结束。那时候,还时常玩一个游戏,一句话对应一笔,最后在地上画成一个“可爱的老头”:一个老丁头,欠我俩球,我说三天还,他说四天还,绕了一大圈,我买了三根韭菜,花了3毛3,我买了一块肉,花了6毛6,我买了一串糖葫芦,花了1块钱,我走了两条胡同,挨了俩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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