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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抚顺

古刹旧事(六):万达屋清泉寺的劫匪

2013-03-02 15:33 抚顺市档案馆 高群 1373
《抚顺县志略》记载:“清泉寺在城东南城厢内万达屋村南望山河,按此寺清初创建,乾隆四十七年附近六处村屯捐资重修。”在民国十六年,万达屋是独立村,地处第一区(原城厢)的最东南端。清泉寺距万达屋村南三里远的地方,地点非常偏僻,而且周围都是日本煤矿用地。

   《抚顺县志略》记载:“清泉寺在城东南城厢内万达屋村南望山河,按此寺清初创建,乾隆四十七年附近六处村屯捐资重修。”在民国十六年,万达屋是独立村,地处第一区(原城厢)的最东南端。清泉寺距万达屋村南三里远的地方,地点非常偏僻,而且周围都是日本煤矿用地。万达屋,即现在抚顺市东洲区万新地区(街道),万新东南的新屯地区(街道)现有启运社区,几年前与清泉社区合并,据该社区李书记称:“在环卫公园山上曾有座清泉寺,寺内有泉井一眼。”

 

    民国十六年的八月,清泉寺两次遭遇劫匪抢掠,负责地区警务的县警察所第一区所万达屋分驻所和万达屋独立保甲分驻所参与了两起案件的侦缉,县警察所长兼保甲所长刘克羽和县第一区区长英毓俊将掌握的情况呈报给抚顺县知事李济东,李知事也将情况分呈给了奉天省长公署、东边道尹公署、全省警察处、保甲总办公所和高等检察厅。

 

    两起抢劫案件的基本案情如下:

    八月九日晚七时许,劫匪约七八人,均着蓝短衣,分持短刀、木棒,由清泉寺西北墙跳入,直进僧房,将厨役陈玉明及作伴之贾姓、顾姓二人绑缚于地,用刀威吓,抢走小洋六十元、铜元四十元、麻花被三床、兰绸被二床、蓝布被二床、花褥子一床、灰单僧袍二件,还有洋炮一支。抢毕,劫匪即由山门逃去。

    八月二十五日晚十一时许,劫匪约三四人,由该庙北墙入,均穿蓝短衣,分持刀棒,直进僧房,将厨役陈玉明捆绑威吓,抢去衣物多件,包括挂钟一架、坐钟一架、麻花被一床、蓝大布被一床、灰大布被二床、蓝大布面羊皮马褂一件、蓝布小棉袄二件,抢毕由山门逃去。

 

    第一起案件发生后,抚顺县警甲所长刘克羽于八月十三日向李济东知事呈报案情,其中称“因清泉寺住持僧悟心并未在庙,是以民(陈玉明)来报告,请为侦缉等情。前来巡长立即带警追击,匪已逃窜无踪。除率警秘密侦缉外,理合开列勘单、草图,报请鉴核等情。据此,区官当即前往勘验,该清泉寺被抢情形属实,除督饬各长警便装严密侦缉逸匪务获送究外,理合检同勘单、草图一并备文报请鉴核等情。据此正呈报间,复据塔峪分保保长田耕九报,同前情。查该匪等胆敢结伙持械,侵入孤户强抢财物洋炮,殊属愍不畏法,可恨已极。该管巡长鲁占伯、保长田耕九,事前疏防,事后无获,捕务废弛,殊堪痛恨,第一区区官张之垣督属不力,亦难辞咎,拟各先予记过一次,以示分别惩儆,并勒限二十日,务将赃贼悉获送究。逾限无获,再行照章请予议处,除指令暨通饬所属一体协缉,并迳呈外,理合抄同单图一并具文报请鉴核通缉施行,谨呈抚顺县监督李。”

 

    从刘克羽所长的呈文可知,其治下严明,对区警察所、分驻所及分保长都给予了记过处分。但刘所长真的没有想到,时隔半月,劫匪竟然再次“光临”清泉寺,两次劫掠差不多把寺庙内的床被衣物抢光,还掠走了奉票、洋炮和挂钟,也许看到了清泉寺地处偏僻之地和地方警务废弛的积弊。那位清泉寺厨役陈玉明也没有想到,一月之内两次受到劫匪刀棒威逼和捆绑之灾。可以揣测,劫匪不像是有普通犯意的抢劫犯,倒像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山贼马匪。

 

    民国抚顺县公署档案“第一区长报万达屋村南清泉寺被抢”记录了案件的前前后后,但读者却看不到案件被破获。民国乱世之秋,这样的事情也许真是太多了,佛门清静之地难以隔身世外不受惊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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