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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人物

皇太极(3)

2013-04-09 13:57 抚顺7000 zixun 1545
爱新觉罗`皇太极。明万历二十年(1592)十月二十五日生于新宾赫图阿拉城,崇德八年(1643)八月九日猝卒于沈阳寝宫。系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八子,母叶赫纳喇氏盂古格格。


    我国长城以北的蒙古分为三大部:以沙漠瀚海为限,其南为漠南蒙古,即内蒙古;北为漠北蒙古,即喀尔喀蒙古或外蒙古;西为漠西额鲁特蒙古。漠南蒙古察哈尔部首领林丹汗是元代宗室后裔,皇太极对其采取分化瓦解的政策,给林丹汗以狠狠的打击,三次率军往征,林丹汗远逃青海病死,其部下被歼抚。天聪九年(1635)二月,林丹汗的妻子囊囊太后率其部1500户来降。四月,林丹汗之子额哲(林丹汗的继承人)率部民1000户归降,并献上历代传国玉玺,察哈尔部灭亡。漠北、漠西亦相继归降。

    蒙古被收服以后,皇太极即向黑龙江用兵,力图恢复祖先故土,西起贝加尔湖,东濒日本海,南起旅顺,北抵兴安岭,皆归划入后金版图,随着后金的不断强大,黑龙江各部族纷纷归服。至崇德二年(1637),来自黑龙江中上游各民族的使者齐集沈阳城,显示了黑龙江广大地区重新走向统一的必然趋势,但索伦部长博穆博果尔服而又叛,后金大规模用兵征讨,生擒博穆博果尔等,黑龙江上游重新回到清政权统治下。又经三次征讨与招抚.黑龙江流域原属明朝奴几千都司的辖区全部置于清朝统治之下。

    天聪十年(1636)四月,皇太极正式即皇帝位,受“宽温仁圣皇帝”尊号,改元“崇德”元年,定国号“清”,开辟了清朝历史的新纪元,成为名副其实的清朝皇带第一人。

    清太宗即位后,为了巩固皇权,首先实施了折权贵、扫积弊政策。随着后金(清)的迅速发展,在统治阶级内部出现了一大批新贵,他们在征战中积累获取了巨大的财富,他们既富且贵,分掌国家政权。在经济上处于极优厚的地位。进入辽沈后,他们就开始奢侈腐化,追求享受,贪图安逸,一方面压榨广大阿哈包衣,一方面又不断扩大自己的特权,激化国内矛盾。这些,不仅妨碍统一事业的顺利进行,亦不适应日益发展的中央集权的需要,构成对皇权的威胁,这种情况,引起太宗的高度警觉,清太祖制定的一些制度、规定还很不完备,到了太宗时又补充制定了有关规章制度。但诸王贝勒往往凭借自己权势而“越分妄行”,不习惯于依法行事。太宗不断从思想上训诫,在政策上严格贯彻:凡违反规定者一律严办,使权贵们不得不有所收敛,保证了内部的上下一致,树立了为国效力的风气。

    为了巩固皇权,太宗秉公执法,树立权威。首先亲自制定法令,违抗法令者以更重的处罚手段加以打击,执法之严酷,虽权贵不饶。面对势力雄厚的权贵们,太宗毫不畏惧,敢于斗争,秉公执法,一视同仁。之后,他又逐步采取实际步骤,不断削弱直至消除各种对立的势力,实现了他“南面独坐”的愿望,使其汗位独尊。

    在加速满族的社会进步方面,太宗的贡献卓著。首先,扩大满族共同体,于天聪九年(1635),正式更定族名为满洲,从此,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屹立于中华民族之林。其次,提高社会生产力,实行新的政策,改变旧的生产关系,确立了封建制。同时,重视发展经济,尤其重视农业生产,颁布保护农业生产的法令。重视畜牧业,保护牛马,发展商业贸易。再次,革除陋习,等等。

    在后金力量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皇太极合满、蒙、汉共24旗,使八旗制度臻于完备,充分体现出满、蒙、汉地主阶级的联合专政。天聪七年(1633)七月一日,初建一旗汉兵,崇德二年(1637)七月,一旗汉军分作左、右翼两旗,四年(1639)穴月,分二旗为四旗,七年(1642)六月,将原四旗改编为八旗,称为八旗汉军。

    皇太极一面在政治上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一面在军事上取得了一系列胜利,把后金推向蓬勃发展的道路。

    在征服朝鲜、招抚蒙古的同时,皇太极时刻关注着形势的变化,注视着明廷的一举一动,面对征明锦州、宁远失利的现实问题,皇太极充分认识到:明朝虽师老财匮,但人力、物力、财力远远超过后金,要想在短期内给明以致命的打击,其力量是不足的。而且,朝鲜、蒙古以及后金政权内部诸多问题急待解决,与明硬拼只能导致后金覆灭。于是,皇太极一改对明军事强攻的策略,打着“讲和”的口号来欺骗明廷,以超人的智慧,利用“设间”巧计,首先使明宁远巡抚袁崇焕错斩明边将毛文龙。之后,又设计调袁崇焕到京师,将其除掉。同时,于明防守虚弱之处,对明境施行“残毁”方针。先削弱明的力量,待时机成熟再与明廷实行彻底决战,最终实观入主中原的夙愿。继天聪三年(1629)和八年(1634)起两次大规模入关征明之后,崇德元年(1636)五月,又发动了第三次进关征明的战争。天聪九年(1635)十月和次年二月两次致书于明廷声言“讲和”,以麻痹明廷。在发“讲和”信函的同时,太宗积蓄力量,积极组织对明进军。

    天聪三年(1629),皇太极率军由龙井关毁边墙扰明,逼北京,攻遵化、永平、滦州、迁安等地。五年(1631),为了夺取宁远、锦州等城,皇太极进行了大凌河攻坚战,他采取挖壕助墙,长期围困的方法,在大凌河周围挖壕四道,共扎营45处,使大凌河城完全失去同外界的联系。同时,大败锦州援兵,迫使明大凌河总兵祖大寿弃城投降。大凌河之役,皇太极取得了围城打援的经验,也深深懂得了火器在战斗中的重大作用。七年(1633),皇太极在征询诸贝勒大臣意见的基础上,乘明分兵镇压农民起义军的有利时机,变本加历地对明防守虚弱之处进行“残毁”,掠取了明朝大量财富,使明的经济与军事实力大大削弱。崇德三年(1638),再次派兵深入明境,蹂躏城池40余座,掠人口25万余,财物不汁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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