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抚顺发生的若干次重大火灾(2)
1975年4月17日,抚顺县五龙公社王家店大队一队,因2名儿童玩火,将一社员家厕所木杖子引燃,火借风势,酿成连营大火,共烧毁房屋166间,粮食39000斤,直接经济损失折款10万元。
1978年5月6日,新宾县城郊公社前仓大队,因保管员在场院库内吸烟引起火灾,共烧毁房屋140间,粮食56000斤,电动机7台,拖拉机1台,损失折款43000元。
1982年5月15日,抚顺县哈达公社东沟大队二队,因场院架空动力线被大风刮断造成短路,电火花落在玉米仓上起火,烧毁房屋122间,粮食13.7万余斤,损失折款98000元,有103户394人受灾。
物资仓库火灾
1951年8月6日,抚顺325库140号库房储存的发射药,因成分杂,年久变质分解,遇高温自燃爆炸起火,250平方米库房连同170吨发射药以及库外避雷设备,全部烧毁。
1957年5月7日,市粮食局在新抚区九道街附近堆放的27个草垛,因遭雨淋霉烂变质,引起高温自燃,火势凶猛,扑救无效,连烧三昼夜,酿成巨灾,共烧毁谷草85万余斤,损失折款达34万元。
1961年7月1日,市造纸厂原料仓库,因电瓶车电线短路引燃车上绵绒起火。起火后,库房无电话,报警不及时,致使火势蔓延成灾,烧毁库房5间,造纸原料900吨,化工原料40吨,损失48.9万元。
1970年6月22日,抚顺铝厂供销科产品库,在进行气割作业时,熔渣引燃废海绵钛,火势扩大成灾,烧毁库房2500平方米,废海绵钛1000吨,钙200公斤,直接经济损失折款70万元。
1971年1月10日,新宾县百货批发部文体用品仓库,由于在火墙附近存放万能胶等易燃物品,取暖时用火过多,将万能胶等易燃物烤着,酿成火灾,烧毁库房6间,布匹95000尺及部分文化用品,损失20万元。
1972年4月6日,市百货大楼体育用品部售货员往仓库里搬运纸炮,因纸炮摩擦起火,烧毁针织、文具、体育等大量商品,烧死5人,烧伤65人,损失折款20余万元。
1973年3月13日,市毛纺厂堆放在院内的腈纶毛条垛起火,烧毁腈论毛条46吨,摇纱机一台,车床、针梳机各2台,木材7立方米,经济损失折款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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