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建国后抚顺破获的部分重大刑事案件
吴文凯×抢劫杀人案 1954年5月4日深夜,犯罪分子窜到矿务局木材副食消费合作社,从东角挖洞侵入室内,杀死2名营业员,撬开钱柜,抢走现金880万元(合现在人民币880元)[1995年计算-编辑注]。次日凌晨4时,市刑侦部门接到报案后,通过细致的现场勘查,发现隔道东邻景泰祥烟酒铺房门铁鼻上、内侧铁栓上,均沾有血迹。随后,经人追犬嗅,终于在吴文凯×家获取染有同样血迹的鞋和衣服2件罪证。当日将吴文凯逮捕,在罪证面前,吴犯供认不讳,一举破案。
赵玲×格母女被害案 1972年5月16日,望花区光明街6委居民赵玲×格及其5岁女儿在家中同时被杀。案发后,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经对尸体初检,发现赵身上有7处用不同凶器损伤的痕迹,因严重脑挫裂伤而死亡。但据群众反映:上午10时45分,发现赵满脸血迹,站在门内呼救,其家门反锁着,遂去找人,回来时发现赵已倒在地上,将其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案情复杂,市公安局邀请省内有关市地刑侦技术干部进行“会诊”,按伤情判断,赵当时根本无站立能力,故确认有人二次进入现场再次打击,导致赵玲格死亡。
根据勘查结论,深入开展调查,发现在校青年刘新×旺(男、17岁)有重大嫌疑。经传讯,刘犯供认全部作案过程:刘赵两家是近邻,平曰关系很好。发案当天,刘放学后到赵家取钥匙,见赵正在点钱,便以强硬的口气向对方借款,被赵训斥一顿,并声称要告诉其父母。刘犯一气之下,萌生杀入念头,回家操把斧子,对赵家下毒手,赵的女儿被砍死,赵玲格被砍伤。刘犯逃离现场不久,重返赵家,发现赵已苏醒,又用斧头、木棒等7种凶器连续打击将赵致死,造成一起惨案。
公审大会(资料图片)
贺韵×美重大强奸案 1976年2月23日上午,犯罪分子在南花园千金堡山上干水渠里,将一怀孕8个月的妇女掐昏后强奸。市区刑侦部门接到报案后,通过现场勘查、询问被害人,发现并提取了罪犯足迹,掌握了犯罪分子的着装及体貌特征。同年3月31日,在露天区新屯街双树沟山道上,又发生一起女青年被掐强奸案。市公安局组织精悍力量,并案侦察,扎营南花园街,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排查嫌疑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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