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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遗存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陵南城址

时间:2014/12/1 11:58:42   作者:编者   来源:抚顺文物   评论:0
内容摘要:永陵南城址位于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东南1.5公里,苏子河与二道河交汇处的二道河西岸,是汉代高句丽县县治和玄菟郡第二郡治遗址。1988年12月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声明:转载必须著名转自“抚顺七千年”网站)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陵南城址

永陵南城址保护标志碑


  永陵南城址位于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东南1.5公里,苏子河与二道河交汇处的二道河西岸,是汉代高句丽县县治和玄菟郡第二郡治遗址。1988年12月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早在20世纪30年代,永陵南城址即被日本考古学者发现并进行了报道。解放后,省内外考古工作者和史学者对该城进行过多次探察和研究。

  永陵南城址经2004年10月-2008年11月考古发掘,发现城门址2处,大型建筑址1处,及房址、灰坑等多处。出土有大量的筒、板瓦残片和大量的生活器皿、铁制工具、兵器及铜器、货币等,其中涂朱“千秋万岁”瓦当和“莲瓣纹”瓦当制作精美,在以往汉代考古中前所未见。城址平面呈长方形,东西宽136米,南北残长166米。墙垣土筑,北墙已全部毁于二道河子水患。东墙北段大部、西墙北段少部亦遭水毁。实测现存东墙残长80米,南墙残长136米,西墙残长166米。

  在现地表测得墙宽约10.20米,高出现地面1~2米不等。墙体为夯筑。城址有东西二门,东门位于东墙中部偏北,近东西向。西门址位于城墙中部偏南,东西向。平面高度低于城址中心区地面约1米。



标签:永陵南城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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