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陵南城址
2014-12-01 11:58 抚顺文物 编者
4027
永陵南城址位于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东南1.5公里,苏子河与二道河交汇处的二道河西岸,是汉代高句丽县县治和玄菟郡第二郡治遗址。1988年12月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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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陵南城址保护标志碑
永陵南城址位于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东南1.5公里,苏子河与二道河交汇处的二道河西岸,是汉代高句丽县县治和玄菟郡第二郡治遗址。1988年12月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早在20世纪30年代,永陵南城址即被日本考古学者发现并进行了报道。解放后,省内外考古工作者和史学者对该城进行过多次探察和研究。
永陵南城址经2004年10月-2008年11月考古发掘,发现城门址2处,大型建筑址1处,及房址、灰坑等多处。出土有大量的筒、板瓦残片和大量的生活器皿、铁制工具、兵器及铜器、货币等,其中涂朱“千秋万岁”瓦当和“莲瓣纹”瓦当制作精美,在以往汉代考古中前所未见。城址平面呈长方形,东西宽136米,南北残长166米。墙垣土筑,北墙已全部毁于二道河子水患。东墙北段大部、西墙北段少部亦遭水毁。实测现存东墙残长80米,南墙残长136米,西墙残长166米。
在现地表测得墙宽约10.20米,高出现地面1~2米不等。墙体为夯筑。城址有东西二门,东门位于东墙中部偏北,近东西向。西门址位于城墙中部偏南,东西向。平面高度低于城址中心区地面约1米。
永陵南城址出土的陶罐、千秋万岁瓦当
从地层堆积及出土遗物分析,主体遗存可分四期,分别为两汉时期,魏晋时期,两晋(高句丽)时期,辽金时期。发掘材料证明,永陵南城址为典型的中原汉晋时期遗存。考古材料证明从汉昭帝始元五年(公元前82年)玄菟郡徙郡治于今新宾永陵南城址,再于东汉安帝初年(约公元107年以后)迁离此地,尔后经公孙度割据时期(公元190-238年)到西晋统一,永陵南城址所在地一直在中原政权控制之下。
永陵南城址考古文化遗存中存在的髙句丽文化因素亦证明在两晋时期,当中央政权暂退此地后,髙句丽族占有浑河流域地区,与辽西鲜卑慕容氏三燕政权争夺辽东,这与历史上高句丽历经挫折,最后战胜慕容三燕的历史亦相契合。
俯瞰永陵南城址发掘现场
凡此种种都证明,由于古代中央政权在这里行使长达几百年的有效统治,中原文化的传辐射,使辽东偏远山区先民的经济文化水平与中原先进文化同步发展,从而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巩固作出了历史贡献。永陵南城址对研究汉代文化与髙句丽文化渊源具有重要意义,在研究东北地方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俯瞰永陵南城址发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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